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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面對ETC案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06/03/08

立法委員李昆澤今日(8日)於交通委員會針對國道電子收費(ETC)政策因為執行不良與招標疑雲所引發的法律與政治爭議以及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對交通部長郭瑤琪進行質詢。李昆澤表示,目前ETC案交通部的後續處理可分成三個層面來進行:尊重法律判決結果、擔起相關政治責任以及堅守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場,李昆澤要求郭部長以下文官要配合檢調調查、尊重司法判決,並儘速查明責任、提出處分名單,最後要修改合約、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李昆澤說明,黨內與各界都對郭部長領導交通部有著相當高的期許,特別是對於ETC案的後續處理情形,李昆澤意味深長的表示:「跟到好的部長,會讓大家上天堂,跟到不好的部長,會讓大家住牢房」。李昆澤表示尊重文官的專業,但也同樣要求郭部長要重視文官的操守,強調「今日在朝為官,可能成為明日的階下囚」,郭部長也宣示公務員清廉是最低的標準。

李昆澤指出,交通部後續處理ETC問題應該分成三個層面來進行:第一、是法律層面,一定要嚴辦不法到底,全力配合檢調,並尊重司法;第二、是政治層面,ETC從事前簽約不公到近期上路後問題重重,至今未見有人負責,交通部應嚴懲相關失職官員,負起政治責任;第三、是消費者權益層面,李昆澤認為,既然直至3月7日的車上機裝機量僅8萬4千台,仍不達3月9日要有10萬台的目標,又國道一號加上國道三號的電子車道使用率平均僅5%左右,郭部長屆時應確實縮減車道,保障多數未裝機的用路人權益。郭瑤琪允諾會查明相關人員責任,也會如期縮減車道。

李昆澤分析,高等法院未來若判決交通部勝訴,就要持續積極修約保障消費者;若判決交通部敗訴,責任又不在遠通,對交通部最為不利,要及早提出因應方案;若判決敗訴,但責任在於遠通,則要好好談判,為人民荷包把關。另李昆澤對於屆時可能運用國道基金購回遠通ETC設備一事,指出目前國道基金已負債2100億,到98年負債高峰將高達3129億,要到民國126年才能打平,如今加上這筆支出,清償時程勢必延長,政府宜妥善衡量。

李昆澤質詢最後仍再次強調,郭部長處理ETC案時,務必重視法律層面、政治層面的問題,更要嚴正站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立場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