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昆澤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交通部與遠通於ETC案的談判、協商結果與全民之期望落差甚大,表達強烈的不滿。李昆澤質詢時具體要求郭部長,呼籲交通部應遵守四點建議:一、全力配合檢調辦案,務必打擊貪贓枉法;二、對於所謂的公益方案內容,表達高度不滿,認為修約並應該加入罰則;三、車上機一定要完全免費提供給用路人,因為ETC乃政府政策,其執行成本不應轉嫁給人民;四、交通部要做好最壞的打算,若遠通不能落實對消費者的保障,政府就應立即跟遠通解約、收回自營。李昆澤希望交通部能站在保障消費者的立場,在未來的修約過程中,朝向這四點建議去努力達成。
李昆澤說明,交通部於3月24日同意遠通初步的公益方案,談判態度前倨後恭,引發朝野各界不滿,他當時就痛批,交通部的談判結果、嚴重打擊政府形象,與消費者期待有極大落差,就好像交通部拿機關槍準備「大幹一票」,結果居然只帶回來兩包香菸,讓人民很失望,之前談判姿態那麼高,之後又讓遠通經營,令人感到政策搖擺,交通部及政府都可能因為ETC案賠上形象與喪失民眾的信心與支持。李昆澤也指出,交通部在3月29日所達成的23項共識,其所謂的「公益回饋方案」,在消費者的眼中只是「優惠促銷方案」,並沒有感受到遠通改善的誠意。
李昆澤隨即提出四點具體建議:一、交通部應全力配合檢調辦案、提供所有資料,務必打擊貪贓枉法;二、對於所謂的公益方案內容,表達高度不滿,認為應該加入罰則,讓遠通重視消費者權益;三、車上機一定要完全免費提供給用路人,因為ETC乃政府政策,其執行成本不應轉嫁給人民;四、交通部要做好最壞的打算,若遠通未來不能落實對消費者的保障或是敗訴,政府就應立即跟遠通解約、收回自營。李昆澤要求郭部長必須謹記這四項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建議,並努力去進行修約、協商。
在李昆澤委員的大力要求下,郭部長允諾會率同專業的律師團隊,努力與遠通談判,為消費者爭取更多的權益,也求政府交通政策能繼續執行,讓全民共同獲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