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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昆澤提案修法不讓梅嶺車禍家屬求償無門再次上演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07/09/24

立法委員李昆澤長期在交通委員會關心國內大客車、遊覽車的安全與經營狀況,特別是乘客的權益問題,因為一旦不幸有事故發生,生命、財產損傷最重的往往都是無辜的乘客與家屬。李昆澤表示,他這兩年多來督促交通部針對大客車、遊覽車增加路檢次數與安全督導,也要求主關機關積極輔導、改善業者經營環境,促使交通部檢討、修正現行管理規範,最近「大客車五大安全標章」制度的推出,更是乘客們的一大保障與利多。但是針對去年12月3日高雄市鼎金國小家長會於台南梅嶺發生22人喪生的重大車禍,罹難者家屬至今10個多月過去了,仍無法獲遊覽車互助會的乘客理賠,突顯現行公路法的不足,對此李昆澤強調,經他的奔走已有多位立委連署,將在本會期進行公路法第65條的修法討論,將強制乘客責任保險列入條文規範中,不讓梅嶺車禍罹難者家屬求償無門的困境在未來再次上演。

李昆澤說明,有關大客車、遊覽車的安全問題,一向是他在交通委員會的問政重點,在他的督促與要求之下,交通部對於大客車、遊覽車的服務品質與安全的提升,逐年下來出現一定的成效。例如最近將於10月1日推出的「大客車五大安全標章」制度,特別針對大客車的傾斜穩定、動態煞車、座椅強度、火災防止與車身結構等五項安全評定項目,進行安全標章認證,成為提供消費者在選擇優良遊覽車公司時的有效參考。然而,不幸有意外發生,乘客的保障卻大有漏洞。

李昆澤指出,目前遊覽車互助會向會員收取每輛車入會費3萬與每年5千元的互助金,遊覽車互助會卻以梅嶺司機無駕照為由而不願理賠,顯見現行公路法有不足之處。李昆澤表示,據統計台灣發生死亡車禍平均個人理賠為300萬元,顯然「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最高每人140萬元的理賠是不夠的,以陽明山車禍為例,該遊覽業者為乘客加保乘客險250萬,讓受難者至少獲得390萬理賠,因此李昆澤認同梅嶺車會家屬訴求,率先提案修法強制要求大客車加保乘客險來提高乘客安全與權益保障,同時也能提高旅遊品質。

李昆澤最後呼籲交通部,未來即使強制乘客責任險順利通過修法,讓乘客保障從此又多一分,但光是給乘客保險理賠的保障是不夠的,乘客真正需要的是主管機關平日就注重與嚴格執行的路檢與管理經營等安全措施,才能真正有效確保國、內外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