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委要求放寬雇用大陸漁工辦法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5/07/07

《中華日報社會╱記者李正傑》

立委指出,日前農委會公布有關雇用大陸漁工的相關規定內容太嚴,造成漁民諸多不便,希望政府能有緩衝期,並修改相關規定;農委會表示,相關規定有其考量,但也會考量立委的意見。

立委沈發惠指出,農委會漁業署日前公布「劃設安置大陸漁船之漁港碼頭區與水域處理原則」,規定雇用大陸漁工須設置暫置處所及限額一百五十人,造成台灣漁民許多的不便,農委會應該要修改過於嚴苛的內容,提供相關補助,並給予緩衝期。

台北縣金山漁區會理事長許國亮表示,漁民都沒錢抓魚了,怎麼還會有錢建構暫置處所與衛浴設備,政府應體諒漁民的經濟困境,由政府出資統一興建;瑞芳區漁會理事長林長也說,農委會在公布規定前沒有聽取漁民的意見,也沒有給予緩衝期,應該要暫緩實施。

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長江英智解釋,大陸漁工逃跑發生率過高,集中管理可以防止其逃跑,興建衛浴設備是考量港區的環境衛生問題,漁民可以跟清潔公司合作,不過,他會將立委與漁民的意見帶回去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