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沈發惠》
拜讀立法委員蘇起投書〈軍購案的新思維〉乙文,筆者有一些不同想法,僅就個人觀點提供粗淺意見。
首先,筆者以為,布希總統於二○○一年四月「台美軍售會議」上同意售台八艘柴油動力潛艦及十二架 P-3C 反潛機等武器,並不光只是在盛怒之下做的決定。九六年台海危機讓美國重新評估中共對東亞區域安全的威脅;中共近幾年快速崛起,再加上布希政府在「九一一事件」前的全球戰略及東亞戰略的改變,當美國把中共定調為「戰略競爭者」時,自然會傾力扶持與中共有對峙關係的台灣。中美撞機事件或許可以說是導火線,但絕對不是關鍵因素。
其次,國軍武器裝備採購有一定的程序及時程,依照現行「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國軍重大新增投資計畫作業時程從完成作需文件至目標年度至少需時十七個月,而作需文件完成又需一段時間研析及審查,如二○○一年美國同時出售四艘「紀德級」驅逐艦,在二○○三年即完成建案並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而美國同時答應售台的「MH-53E 掃布雷運兵直升機」,至今仍建案中。各案考量雖不同,但都是由國防部做專業評估,不是個人意志可以強壓或硬送的。
蘇委員的文章亦提到國家財力及國內外情勢。筆者以為,當前政府的財力,從各項指標來看都大不如前;國內外的情勢與五年前相較亦大不相同。但不變的是,中共對我的武力威脅仍在,且更甚以往。九二年美國總統老布希同意對台出售 F-16 高性能戰機,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用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購買一五○架 F-16 A/B 戰機和六十架幻象 2000-5。現在中共軍力和十五年前相較,自不可同日而語,而台灣的國防預算占國內生產毛額比例已跌落至三%以下,如今用特別預算的方式採購金額龐大的潛艦案,是唯一的選擇。P-3C 反潛機因為金額不大,年度預算尚可勉強支應,但若國防預算占國內生產毛額比例持續低於三%,勢必還是會排擠到原訂的投資建案,影響國軍建軍備戰的整體規畫。
再來談蘇委員所倡議的「守勢國防」。筆者以為,愛國者飛彈是最先進的飛彈防禦系統,可以說是最完美的守勢武器,不就應該要大力支持嗎?潛艦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就已是贏得戰爭的關鍵武器;潛艦的匿蹤性讓它成為極具嚇阻的武器,全世界臨海的國家幾乎都有潛艦;同在東亞的日本,現役的作戰用潛艦始終維持在十六艘,且逐年汰換。台灣現有的兩艘作戰用「劍龍級」潛艦,皆已服役超過十八年。
蘇委員認為,排除掉潛艦,「快速反應的直升機、陸基反艦與防空飛彈和反艦水雷都可斟酌入列。」筆者認為,這些蘇委員所謂的「守勢武器」和潛艦在戰略運用上是不同層級的,根本無法比擬。更何況,若僅以水雷來談,也有攻勢布雷和守勢布雷的不同運用,不是簡單就可以歸類成守勢武器。再者,有了水雷,由誰去布雷?空中兵力和水面兵力的風險,會比水下兵力來的低嗎?筆者實在無法理解,一個海島型國家怎麼可以容許自己只有這麼薄弱的水下兵力呢?
三大軍購案中的 P-3C 反潛機一向是爭議最小的。國防部長李傑在元月四日國防委員做專案報告時,已公開表示反潛機已改列年度預算逐年編列,並將於明年追加預算時提出;在野黨對於 P-3C 反潛機的反對亦不像對愛國者飛彈和潛艦案般強烈。筆者對於三項軍購案中至少有一案應已可看到曙光感到欣慰。最後,筆者在此仍要繼續呼籲在野政黨及委員同仁,讓軍購案儘速付委,在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讓國家安全離開政治口水、回歸專業討論,朝野共同為國防預算把關。(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