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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發惠:應透過法制,規範情治單位相關權利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11

《中國時報政治新聞╱記者吳明杰、高有智》

對於《壹週刊》報導國安局爆發集體貪瀆、私吞線民費一事,國安局昨天發布聲明否認,並強調為去除外界疑慮,已於兩千年時明確規定絕不對國內政治人物、政黨活動及媒體進行情蒐。

不過對國會、媒體及政黨進行情蒐,與國安局是否收買國會助理和媒體做線民是兩回事,特別是國安局在聲明中也指出,「國安局對情報協助人員協助情蒐工作,依法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援。」似乎並未完全否認,在國會、媒體及政黨中,確實有領取國安局「協助情蒐工作」的人存在。

據《壹週刊》指出,國安局三處中連組副組長吳及齡去年向薛石民檢舉,其組長蔡清安動用線民費購買禮品作為私人餽贈,這筆經費如同各外站的「小金庫」,根本無須查核,如同外站主管的特別費,其中北、南兩個聯絡組累積下來的線民費各約有四百萬。

《壹週刊》並爆料,國安局第三處的線民名單中,有不少媒體記者和國會助理,這些線民每個月依績效國安局會支付一萬五千到三萬的補貼,三節還有獎金和禮品,這份名單一旦曝光,將在新聞界引起大風暴。

國安局則在聲明稿中強調,對協助情蒐的經費支付,國安局均有嚴謹的稽核機制,如有結餘,均於年底結算報繳,因此國安局絕無集體貪瀆情事。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認為,國安局有本事做,就要天衣無縫,雖然全世界都有情治單位監控與養線民,但敢做就不要出事,一旦出事就慘了﹔民進黨立委沈發惠則說,希望立法院國防委員會,透過法制化手段,規範情治單位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