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宜蘭眷村改建縮短工期
刊載者:林建榮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04
立法委員林建榮服務處新聞稿
有關宜蘭縣內老舊眷村改建乙案,國防部雖然已經在94年10月24日與宜蘭縣政府簽訂「代辦協議書」,特別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宜蘭縣縣政中心改建基地改建之採購,但是至今(95)年3月仍未見國防部與宜蘭縣政府就本案有任何進展。
為加速改建工程進行,立法委員林建榮29日特邀集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有關國防部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縣政中心眷村改建案期程控管協調會,建請宜蘭縣政府研議縮短改建工程期程,另要求國防部儘速全力協助宜蘭縣政府縮短相關工程期程之可能,俾利眷村改建工程可以早日順利完竣。
協調會計邀集國防部軍眷服務處副處長王德寰、行政院退輔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副處長林秋同、縣政府工務局副局長賴錫祿、縣議員江碧華、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江政彥及宜蘭縣眷村改建自治會代表等近卅位貴賓。
縣政府說明本案將以「統包」方式辦理,與傳統工程發包最大的不同處,在於全案的設計規劃及施工一併將委由統包廠商負責,目前本案共分為五個階段,分別為(一)評選技術服務團隊階段,預計95年6月底前完成,(二)技術團隊初步規劃及研擬統包商邀標文件階段,預計96年2月底前完成,(三)辦理營建統包廠商甄選階段,預計96年8月底前完成,(四)營建統包廠商履設計、施工約階段,預計98年底前完成,(五)移交階段,預計99年6月底前完成。
國防部眷服處副處長王德寰則表示,本案採用「統包」方式辦理,是為了能更結合眷戶的需求,以免重蹈岳飛新村的錯誤,至於相關工程期程之縮短,國防部也會儘速全力協助宜蘭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