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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信心總指數低落〉書面質詢五篇 刊載者:林建榮委員 刊載日期:2006/09/26

〈一〉

案由:本院林委員建榮,為8月份消費者信心總指數已跌

到67.67點,創下自民國90年12月以來的最低紀

錄,而政局混亂、政府又提不出改善經濟或減緩

物價上漲方案,個別指標中,「未來半年國內物

價水準」和「未來半年家庭經濟狀況」指數,延

續7月份的悲觀,續創歷史新低,「未來半年國內

經濟景氣」亦創下90年12月以來的最低期望,顯

然國人對未來生存前景感到茫然與失望,政府應

以為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

案由:本院林委員建榮,為法務部監聽報告指出,去年

全國共針對七千兩百十三個案件核發監聽票,但

因監聽而破案的卻只有兩千八百五十二件,比例

只有三成九。然法務部表示,近來諸多重大刑案

嫌疑人為逃避檢警調利用監聽查案,蓄意使用大

陸地區申請的電話門號規避監聽,或利用人頭申

請門號,司法機關查案困難,致不得已擴大監

聽。鑒於治安機關為了找出不到四成的犯罪者,

卻使得六成以上的人無形中遭受人權侵害,完全

不符比例原則,監聽業務明顯違失浮濫,特向行

政院提出質詢。

〈三〉

案由: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保護青少年成長發育,對未

滿十八歲青少年購買菸酒,警方依兒少福利法第

五十五條規定嚴格取締違規販售之商家,然現階

段由於民眾生活體質改變、社會行為多樣,商家

實愈難分辨非著學生制服之高大早熟青少年,稍

有不慎便易觸法令,萬分困擾;鑒於法令宗旨正

確,但執法技術應隨社會型態發展精進改良,避

免擾及民生,茲建請兒少福利主管機關應會同警

政單位共同檢討合理研修相關執行規定,善盡對

家庭父母、青少年及商家的宣導責任,避免滋生

民怨,充分發揮良法之美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四〉

案由: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宜蘭縣冬山鄉南富段土地因

鄰近冬山河,遭100米風景線逕為分割,致原符合

農發條例規定可興建農舍之完整土地皆變成兩筆

毗鄰農地,嚴重影響農民相關權益,包括農地無

法貸款、無法興建農舍、轉讓價格低甚且乏人問

津、徵收補償金低等;鑒於宜蘭縣內因風景線切

割農地權益受損農民為數頗眾,建請主管機關體

恤民情,積極研議補償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五〉

案由:本院林委員建榮,為民國九十三年加強處理國有

眷舍方案排除位於公共設施用地上之國有眷舍補

助繳回,致相關人等權益嚴重受損;鑒於國有眷

舍應無分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或公共設施

地,合法配住戶係依法訂約配住,所繳房租費並

無等級區分,且都計使用分區皆都委會所決議,

位於公共設施用地上之國有眷舍配住戶不應遭此

不平待遇,建請主管機關速謀補救辦法,以平民

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