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林建榮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96.10.22
林建榮拜會水利署長,冷泉專章立法保護有望
蘇澳地方人士持續對冷泉開發主張應予立法保護管制,二十二日立委林建榮特前往經濟部水利署,與陳伸賢署長協商如何保護冷泉的相關策略,呂國華縣長、林騰煌鎮長、歐進義副主席及張美皇、李炳春、游天藤等鎮民代表亦與會力陳地方立場。
最後,陳署長與林建榮等達成共識,一、治本:水利署將與蘇澳地方持續溝通,於今年底前研擬完成溫泉法修正草案,針對冷泉訂定專章保護;二、治標:今年底前亦將針對蘇澳地區是否恢復執行地下水管制措施,完成相關調查,再依程序辦理;三、在新的冷泉保護措施未實施前,一律不再核准新的冷泉開發案,而現有申請案,將由水利署及宜蘭縣政府依審議結論嚴格把關。林建榮及呂縣長、林鎮長、鎮民代表等皆對以上結論感到欣慰。
林鎮長首先表示,依水利法第47條之1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劃定地下水管制區,限制或禁止地下水之開發,對已取得之水權得予限制、變更或撤銷。然水利署卻於95年2月後將蘇澳冷泉區之中原段與新市段解除地下水管制,導致宜蘭縣政府不得不同意冷泉之商業申請,嚴重侵害地方公共利益及對稀有自然資源之保護,中央主管機關顯有瀆職違失之嫌。
由於是否針對地下水採取管制並非說管制就管制,必須依程序逐步辦理,因此林建榮與陳署長協議訂出時程,提出治本與治標的漸進做法,並要求嚴格管控目前進行中的申請案。
保護冷泉 水利署允修法
【2007-10-23 中國時報 宜蘭新聞 林美忠 】
五星級觀光飯店業者,相準號稱「天下奇泉」的蘇澳冷泉,申請開發,準備以泡冷泉招徠遊客,引來地方關注;縣長呂國華、鎮長林騰煌廿二日赴經濟部水利署協商,獲答應修法保護冷泉,並嚴格為目前的申請案把關。
立委林建榮表示,蘇澳地方人士對冷泉開發,一再主張應立法保護管制。昨日呂縣長、林鎮長和當地民代,前往經濟部水利署,與署長陳伸賢討論保護冷泉之道。
縣長率隊親訪 獲善意回應
林騰煌表示,水利署去年將蘇澳冷泉區之中原段與新市段解除地下水管制,導致縣政府不得不同意冷泉之商業申請,嚴重侵害地方公共利益及對稀有自然資源之保護,引來地方譁然和反彈,應速採取有效對策,保護這項稀有的天然資源。
據指出,該大飯店設井、抽水檢驗等先期探勘的申請,已獲核准,縣府等將針對抽取的地下水質等檢驗報告,審核是否同意開發。
措施未實施前 禁新開發案
眾人討論後,作出三點結論:一、治本:水利署將與蘇澳地方溝通,今年底前研擬完成溫泉法修正草案,對冷泉訂定專章保護;二、治標:針對蘇澳地區是否恢復執行地下水管制措施,在年底之前完成調查,再依程序辦理。
三、在新的冷泉保護措施未實施前,一律不再核准新的冷泉開發案,而現有申請案,則由水利署及縣府嚴格把關。
林建榮指出,呂縣長、林鎮長和鎮民代表等,對以上結論,表示滿意和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