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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殖民台灣的主人 刊載者:高金素梅委員 刊載日期:2007/10/18

■史亞山 東埔布農族

十月十一日下午收到法院判決書「妨害自由判一個月徒刑」!太太驚恐的問東問西,而我,應該說是習慣了。

2005年4月5日,我與數十位族人到桃園機場抗議去參拜靖國神社的蘇進強。我抗議蘇進強讚美日本殖民台灣的言論與行為,我被以妨害自由判刑了,我被台灣的法律判決「妨害蘇進強讚美日本殖民的自由」。

我擁有國家給 我兩項標籤:一是前幾年車禍案件的過失致死罪,二是去年在中正機場抗議蘇進強參拜靖國神社的妨害自由罪。過去,日本人用法律殖民台灣原住民族,國民政府也 是如此,民進黨更是如此。每一次族人碰上法院通知及判決時,看到族人驚慌懼怕的面對國家政治暴力判決‥‥,原住民族對國家政府及在野黨的無奈何時了?。

傳統文化、自然主權與法律的衝突,讓原住民族動輒得咎。數千年來,我們居住在這塊土地上,我們是台灣的主人,但是,台灣的法律不是我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