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小調》23筆公有非公用地 供交換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5
花蓮: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區內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之交換」作業,本年度公告可供交換之23筆土地包括位於花蓮、新城、壽豐、鳳林及光復等都市計畫及非都市計畫區內的公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給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申請交換。
公告日期至8月12日止,受理期間8月1日至8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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