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商圈糾紛 店家找台鐵抗議 不滿陳姓業者拒退權利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8
花蓮市鐵路觀光商圈十多家業者,因不滿「二房東」陳姓業者租約到期後,避不出面,要不回當初繳交的權利金,昨天紛紛掛白布條向「大房東」台鐵抗議;台鐵表示,盼業者理性解決問題。
記者昨天設法打電話找陳姓業者,希望了解他的看法,但連絡不上。
位在花蓮市福建街的花蓮鐵路觀光商圈,三年前由陳姓業者向台鐵承租,租約於上周六(15日)到期,陳姓業者並向74家攤商寄發「限19日前搬遷」的緊急通知,否則以廢棄物處理,甚至斷水斷電。
此舉引發10多家承租商家不滿,昨天在賣場掛起白布條抗議。花蓮鐵路商圈自救會會長沈鴻榮說,大房東(台鐵)與二房東(陳姓業者)作法霸道,不講理,二房東卻又不願償還8萬5000元至10萬元不等的權利金,攤商已組成自救會,聘請律師向台鐵及陳姓業者討回公道。
沈鴻榮指出,依合約規定,陳姓業者必須在租約到期前一個月,主動告知攤商,若沒有續租,必須退還權利金才對,而不應在租約屆滿避不見面,甚至對外宣稱三年虧損累累,權利金會慢慢還,教攤商無法信服。
沈鴻榮還說,鐵路觀光商圈原有74家攤商,現今僅存13家仍繼續營業,大多從事卡拉OK、電動玩具、飲料販售,有的攤商還投資裝潢整修,看好未來發展。
台鐵高雄貨運服務所花蓮服務站主任皮天友表示,台鐵當初是租給陳姓業者三年,陳姓業者因看好鄰近市中心、動線寬敞與停車方便,才成立鐵路觀光商圈並招商,未料竟發生糾紛,台鐵盼業者應理性處理。皮天友說,針對業者陳情訴求,將由下任得標者與攤商溝通,對權利金爭議,建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