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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便當吃壞肚子,賠償和解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8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27歲的侯姓男子16日在吉安鄉海岸路的連鎖超商,購買60元一個的「奮起湖便當」,吃了不但腹瀉、還花了600元掛急診,侯姓男子昨向花蓮縣衛生局、消保官等檢舉,後經業者協商,昨天雙方已達成和解,花蓮縣衛生局則呼籲超商業者,應注意便當保存場所的溫度控制,以免變質。

在中華紙漿上班的侯姓男子,16日下午3時在該超商買了微波便當後,就到工廠上工,他購買後到打開食用約半小時,先吃雞腿、豬排,味道並無異樣,但接下來吃白飯卻發現已經發酸。

他說,吃到酸便當後,他當時委託友人把吃一半的便當送回超商,由於當時身體並無異狀,便當、發票都被門市回收,還退了便當費;但到了晚間7時,腹部開始絞痛、腹瀉2次,只好請假到門諾醫院掛急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