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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康樂橋防汛道路遭占用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9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市康樂橋堤防下的防汛道路,疑遭廠商長期占用道路,居民擔心無夜間照明警告下,恐衍生交通事故,一旦災害發生時,也將嚴重影響救災功能,台東縣政府工務局河川管理課接獲民眾的反映,十八日下午派員前往現場了解,如屬實將責成業者立即清除。

根據有民眾檢舉指出,康樂橋堤防下的防汛道路上,有工程廠商似乎為了節省租用倉庫的開銷,占用路面作為自家倉庫,堆放長條塑膠水管及大型工程水泥體,雖然周邊有以簡易的交通錐圍起警告,但並無夜間警告措施,加上當地夜間照明不足,附近居民擔心因而衍生交通事故。

交通單位表示,這種佔用道路的違規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道路上堆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品,警方可開單告發,罰鍰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但員警私下表示,一千多元的罰鍰,對於業者另外再承租倉庫更大的開銷相較,可能難以達到嚇阻的作用,由於該道路是﹁防汛道路﹂,形同地主是法人身分的主管機關,依法可以控告業者﹁佔用﹂等較重刑責,效果可能會更好。

縣府河川管理課指出,昨日已派員到現場確認堆置的道路是否屬防汛道路,如果是防汛道路,將立即要求所有人將物品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