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民生里活動中心,爭取縣府續借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21
〔記者游繡華╱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要求收回花蓮市民生里巡守隊及資源回收站借用的土地,社區則希望縣府續供土地。縣府財政局長林耀英表示,當初借土地給民生里時即有共識,在標售土地前即應依協議歸還土地。
民生里社區發展協會2年前成立社區巡守隊時,因無里民活動中心,向縣府借用三民街的閒置土地。縣府因即將公告標售,日前發函要求民生里巡守隊拆除地上物交還土地。
找不到棲地之所的社區巡守隊,昨天下午由兼任隊長的里長吳明崇召開說明會,並向縣議會陳情。吳明崇及巡守隊員、環保志工認為,並非不願歸還土地,而是找不到地方搬遷,希望縣府續供土地或提供他處土地使用。
但林耀英表示,縣府標售該筆土地已通過縣議會審查,且當初借地時,也協議巡守隊須在縣府標售土地前原狀還地;8月上旬是最後期限,巡守隊沒有自行拆遷,將由縣府拆除大隊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