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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申請現金卡 10餘人被盜領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21

台東市婦女潘阿美在成功與長濱一帶以1萬元代價,要求知識程度不高的原住民同鄉填寫現金卡申請書,當取得現金卡及密碼後潘婦再全部提領精光,導致大眾銀行追討欠款,把矛頭全指向不明就理的受害人頭上。

潘阿美、洪國基以及綽號「小文」的男子從民國92年起,即以「送愛到台東」為名義,以1萬元的代價先後到成功與長濱誘使鄉民同意以身份證交換,向大眾銀行申請辦理Much現金卡。

這10幾名申請人當中,包括長濱鄉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林姓男子,幾乎不識字的高姓、魏姓、李姓老年人,以及專職種田的陳姓男子,全在潘阿美等人輪流的遊說下填寫申請書,設在娜路彎飯店對面的大眾銀行辦事處也沒有細查申請人職業身分,全部予以發卡。

當潘阿美先後拿到6張現金卡與密碼,即以預借現金方式共提領得20萬元,直到被害人沒有依約繳款,委外承辦現金卡招攬業務、並浮濫發卡的大眾銀行才知道受騙。

長濱鄉、成功鎮上述的被害人直到被催債時,同樣才比較明白現金卡原來就等於貸款,由於無力償還,在債權人的聲聲催逼下,有的被害人到成功警察分局報案,有的則是到台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要求協助。

經過雙方協調,民事部份,消保官要求被害人把1萬元歸還給債權銀行,銀行則必須把債務全部免除;刑事方面,台東地方法院日前依詐欺罪判處潘阿美有期徒刑10個月,不過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刑則太輕,已準備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