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100公噸 花蓮垃圾利澤利澤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8/08
基於區域垃圾聯合焚化原則,花蓮縣的垃圾昨天起運到宜蘭縣利澤焚化廠焚燒,初期每天幫花蓮北部五鄉鎮代處理一百公噸的垃圾。
宜蘭縣境內的焚化爐原本每天可處理六百公噸的垃圾,但因宜蘭縣實施資源垃圾強制分類後,全縣垃圾量大幅減少,每天垃圾不到三百公噸,形成沒有足夠的垃圾量供焚化,在環保署出面協商後,宜蘭縣副縣長林信華指出,基於區域垃圾聯合焚化原則,宜蘭縣代花蓮縣處理垃圾,初期每天從花蓮北部五鄉鎮(秀林、新城、花蓮、吉安、壽豐)載運一百公噸的垃圾進入宜蘭縣利澤焚化廠焚燒。
歷時九年才新建完工的宜蘭縣利澤焚化廠,通過環保署驗收,營運期限二十年;宜蘭縣垃圾處理作業,從此邁入焚化爐時代,並代處理花蓮縣北區鄉鎮的垃圾。
座落在五結鄉利澤工業區內的利澤焚化廠,佔地約十公頃,總經費二十二億七千多萬元,民國八十六年動工;施工期間,原包商大穎公司發生財務問題,工程一度停擺,當時宜蘭縣的垃圾場陸續飽和,垃圾危機一觸即發。後來由日商三菱重工接手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