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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力不足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8/08

台東縣境消防人力不足問題懸而未決,不僅偏遠地區消防分隊潛存「車比人多」困境,離島情形更是誇張,如蘭嶼消防隊有辦公廳舍也有消防車輛,卻連一個警消都沒有,火警出勤完全依賴義消,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如何確保?相關單位宜速研究解套。

舉例而言,耗資新台幣2000餘萬興建完成的海端消防分隊,轄區從海拔50公尺平地至海拔3000公尺嘉明湖,幅員遼闊可謂全台之冠,惟該單位僅編制2名警消,且平日只有1警消、1替代役執勤,寬敞辦公廳舍顯得空蕩,10餘房間也成為蚊子休憩地。

鄰近的延平消防分隊狀況也「不遑多讓」,只比海端多1名替代役,但該分隊卻編配2部消防車及1輛救護車,「車比人多」,效能如何發揮,啟人疑竇,且時會出現1人分次返隊開車,或需鄰近單位派員支援的窘境。而蘭嶼消防分隊更是全國唯一空有辦公廳舍卻沒有人員編制的消防單位,火警救援完全依靠義消。

依「消防法」及「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消防車出勤必須配置5名消防隊員,而救護車至少也要2名消防隊員隨車,但台東境內各消防單位礙於人力嚴重不足,出勤狀況根本不符規定。

縣消防局長管建興表示,依據正式編裝法令,本縣消防人員滿編達420人,消防署經酌量現狀折衷訂定為310人,但全縣包括內、外勤僅有156人,人數根本只有警政署訂定的1/2,就算加上現有100餘名替代役男也不夠。

消防人力明顯不足,不僅造成消防隊員時常得連續值班48或72小時,且白天除了救護工作外,還需負責除蜂、捕蛇、消防安檢、查察非法爆竹等工作,晚間一樣得待命增援,經常性在睡眠不足的情況下開快車,搭車傷、病患性命難以確保。各地血淋淋教訓一再傳出,政府相關單位怎能漠視此一潛藏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