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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垃圾場 壽豐鄉民盼緩建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6/08/11

花蓮縣環保局規畫壽豐鄉東華大橋南端,興建「北區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容納北區5鄉鎮市垃圾;600多位壽豐鄉民昨天為此到縣府陳情,列舉多項理由,要求暫緩執行。環保局長戴文堅接下陳情書,但未作任何承諾。

花蓮縣垃圾焚化爐停止興建後,環保局因應垃圾場飽合,規畫興建垃圾衛生掩埋場,收容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壽豐等北區五鄉鎮市垃圾場。場址位於東華大橋南端的東華大學城特定區。

壽豐鄉民獲悉後組成自救會,由縣議員徐雪玉擔任會長,趁著昨天上午縣府要召開掩埋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出動12部遊覽車,扶老攜幼到縣府陳情,警方出動百餘名警力在現場維持秩序。

縣議員徐雪玉、鄉長陳東海、立委盧博基及壽豐鄉代、15位村長站在縣府前廣場指出多項不宜興建的理由,包括:掩埋場的位置不當,正處於東北季風入口處,東北季風一刮,沼氣惡臭吹向東華大學,影響壽豐鄉全鄉三分之二;垃圾場位於花蓮溪下游處,若不透水布破損,汙水滲流至花蓮溪;每天數百部垃圾車進出台11丙線觀光大道,影響觀瞻及行車安全等等。

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卿在9點30分舉牌警告,要求群眾解散。環保局長戴文堅代表接受縣議員徐雪玉的陳情書後,群眾散去。

徐雪玉等人擔心垃圾場的環評會繼續開,推派10名代表進入縣府第二會議室了解。經環保局長戴文堅表示,環評委員因颱風無法趕來,確定會議流會,代表才離開。

環保局長戴文堅表示,東華大橋南端的掩埋場規劃設置為衛生掩埋場,相關汙染防治設施及操作營運管理方式均需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還要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因此在垃圾興建及衛生掩埋部分不至有汙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