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不明部落會議政策遭質疑
刊載者:陳瑩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25
蘭嶼鄉長周貴光,廿四日以犀利無比的口吻,質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蘭嶼和台灣是不是『準國與國』的關係?或是什麼關係?」政府近年高喊原住民自治,部落會議若決議蘭嶼獨立,該如何解決?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昨天到台東舉辦原住民部落會議政策說明,遭出席的部落人士質問,「部落會議的決議若與村民大會決議衝突,該聽誰的?」
因部落會議制度未法制化,原民會官員只能避重就輕回答。
昨天召開的部落會議政策說明,由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率相關業務主管南下台東,在意見交流時,瓦歷斯貝林即面臨各部落會議主席,以及地方人士一波波的質問。
延平鄉紅葉部落主席胡武仁,首先發難說,部落會議的決議,若與村民大會的決議衝突,村民大會是法律授權的地方自治職權,部落會議根本未法制化,兩方的決議若呈文原民會或縣內地方政府,該聽誰的?
另不少出席的部落人士,紛提出部落會議、村民大會、社區發展協會等疊床架屋功能,形成地方派系糾紛等問題,政府要推部落會議,就要確實法律授權,不能讓這政策妾身不明。
原民會官員回應時指出,部落可能與村一樣大,也可能部落範圍大於村,或村大於部落。
若是部落與村同大,建議村民大會與部落會議合併召開,達成地方共識。
出席的縣議員江堅壽則質疑,除了部落、村的層級衝突問題,一個部落內可能不只一個族群,部落會議如何解決族群衝突,形成地方共識。
原民會若不把相關問題想清楚,硬要推動,部落會議恐會成為地方派系不和的另一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