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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減振,真A錢!廖本煙再次踢爆國科會掏空國庫87億 刊載者:廖本煙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26

南科減振案,在廖本煙委員與黃宗源委員長期追查下,終於獲得檢調單位的注意,開始調查。廖本煙委員強調「理性問政,爆料有據」,將收集的資訊交給檢調,相信司法,協助辦案,希望能對其他立委同事帶起示範作用。而針對國民黨部分立委無限上綱,總希望將任何弊案與陳總統掛勾的做法,深表遺憾,並強調南科減振的問題是國民黨時代所遺留下來的。

廖本煙委員同時肯定蘇院長除弊的決心,廖委員於2月21日總質詢時,曾將相關資料交給蘇院長,蘇院長允諾會辦理調查,政府有如今的成績,廖委員感到非常欣慰,同時也為蘇貞昌院長加油打氣!

有關南科減振一案,高等行政法院於4月6日有最新的判決,確定國科會的一些行政程序的確有違國家法律,相關負責官員應該站出來說明白。

對於減振案,國家編列87億巨額預算,廖本煙委員本於把關預算的職責,一直有所質疑:國科會為何執意要進行「南科減振」計畫?「減振工法規劃技術服務案」中,相較於第二名競標公司所提出18.5億的工程金額,為何評審會選擇工程款高達新台幣96億的廠商(兩家廠商金額相差近五倍)?該項計畫實際召集人究竟是誰?是誰決定評審委員?是誰決定決標廠商?國科會為何不照當初公佈審議標準評分?或是其他評選委員和廠商勾結?是否背後有國科會高層人士介入?

再者,關於「減振工法規劃技術服務案」決標過程中,投標各廠商之減振工法顯然「均」不能減振至48db以下,按正常程序國科會應廢標,再次重新招標,但為何國科會仍讓鴻華得標?國科會決定與服務案招標公告1.1相違,國科會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52條!

廖本煙委員又質疑:在第二階段評選工程標得標廠商時,迴避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程序,直接與技術顧問標得標廠商獨家議價。是否圖利特定廠商?由資本額僅2600萬之鴻華聯合科技公司來承包,鴻華聯合科技公司是化工公司,沒有營造業之執照,此案以研究發展項目發包規避工程採購法,是否有官商勾結?鴻華公司目前施工方式與競標時施工方式不一,減振牆深度寬度減半、材質物理狀態改變、連續壁減少一道,效果能否一致?國科會是否同意變更工法內容?是誰決定的?又國科會為何不尊重當初評審委員決定?若國科會能隨意更動評審委員決議,為何還要有「減振工法規劃技術服務案」招標案?

廖本煙委員又說:根據合約詳細價目表中各項細目,並比較一般市價,可發現決標單價與市價相較甚高!先就減振牆來說,連續壁部分比起市價高約5億;彈性減振牆則因塑料為鴻華專利,無從查證。基礎加勁工程部分,連結器比市價貴四倍,總計高估約15億,並可能因鴻華變更設計,再提高5億,相加總計達25億以上!國科會為何以獨家議價方式任憑鴻華宰割,是誰做的決定?是否有官商勾結?

國科會與工程得標廠商合約書當中,針對無法達到減振效果的違約金部份,國科會最高僅要求新台幣四億三千八百萬元,僅佔總工程金額約5%,且保證期只有五年,縱使完工後全無減振效果,扣除中華工程顧問公司四億元的管理費與該違約金,得標廠商仍能得到高達78億的工程款。如此極不平等的契約,廖本煙委員質疑:為何國科會仍願意訂約?是否有官商勾結?又鴻華是否能因施工變更,推諉責任!

廖本煙委員再質疑:為何當初要求高鐵縮短跨距以達減振要求,高鐵因改變設計而拒絕,高鐵現今卻允許鴻華公司在其主體工程下施工,南科減振工程也有高鐵五虎-「長鴻營造」參與其中,國科會與高鐵公司溝通是否出了問題?再者,招標過程中,出現許多重大瑕疵,本人要求國科會相關負責官員應該站出來說明白,政府對相關違法失職人員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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