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底通過的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在今年七月一日開始施行,立法委員管碧玲指出,高雄市一百五十餘萬汽機車輛,平均每人擁有的車輛數高居全國之冠(平均1人擁有1.04輛),交通處罰新制的實施,對高雄市民的影響相對而言也是最大的。在台灣民眾收入成長趨緩、罰款金額卻不斷增加之際,管碧玲呼籲除了要求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之外,執法單位也應該體恤人民,最基本的要做到各種交通號誌標示不能讓民眾產生疑慮而誤觸法規。
管碧玲表示,新制處罰條例很重要的改變之一,是要求測速照相裝置前至少一百公尺處(高速公路至少三百公尺),需設置明顯的標示。這項措目前施雖已先行實施,但她自己開車時,就發現高雄市區很多路口的超速闖紅燈照相標示,或者不明顯、被其他標誌或路樹遮擋,或者標示形式不一致等,甚至不少地點迄今缺乏警示標語。管碧玲說,新制還要求這些照相地點都要定期上網公告,她上網查詢公告,找了很久才在交通大隊的網頁中看到,她希望公告的連結能更顯目便民,管碧玲說,新法馬上就要實施,各級政府應做的許多措施顯然尚未準備充分,屆時民眾被照相取締時,怎能令人心服!也勢必產生許多民怨。
管碧玲29日特別在新法上路前,會同市議員康裕成及參選人李文良,並邀請市府交通局許啟明科長及交通大隊第四組呂組長,於市區重要路口檢驗高速照相設施,是否依據新法於一百公尺前裝設明顯標示。而位於四維路與中山路口的這支超速照相,就讓大家遍尋不著警示標誌。為了凸顯這個現象,管碧玲康裕成與李文良三人,分別持著自行準備的警示標誌,在路口向民眾示警;管碧玲說,她已行文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儘速清查全市各照相地點,在最短的時間內依法公告,並完成警示標語的設置。
管碧玲表示,她並進一步希望市府能更體恤市民,除了一百公尺前設置警語,在五十公尺處能再設置一支警示標語,畢竟拍照罰款不是目的,提升交通安全才是根本目標。李文良也同意管碧玲的意見,他也要求兩支警示標語能在車道的左右側分別設置,以提高民眾的識別度,讓駕駛人有充足的緩衝距離減速。李文良表示,目前的照相警示牌,都是寬60公分、高120公分的尺寸,但很多只是路口危險的標誌,卻是寬90、高180公分更大的標誌,他希望照相警示標語也能比照,以更大的尺寸強迫駕駛閱讀。此外,警示標語掛設的高度不一、附掛限速標誌的情形也不一,這些都希望市府能一併處理。
長期關心民生交通事務的市議員康裕成表示,她曾調查過民眾最常被拍照的測速與闖紅燈照相地點,其中超速照相是在中山路聯勤兵工廠前,去年違規拍照高達27067件,以最低罰金計算,一年就讓市府進帳4601萬元;闖紅燈的拍照冠軍則是瑞隆路武營路口,去年開出5135張罰單,罰金1386萬元。康裕成表示,這些測速照相收取的違規罰款,應該用來改善警示標誌不明、過小或其他不良情形。
李文良等一行人也來到四維路與中華路口,這個路口號誌並無左轉專用燈,左轉車輛必須在紅燈時至路口中央附近「找機會」左轉,否則燈號換成綠燈時,對向車輛一來,就沒機會左轉;李文良表示,通常這樣的路口,需要劃設待轉停等區,然而此處路口卻是滿滿的槽化線,左轉車輛很容易因此受罰,罰款600至1200,這樣根本是讓民眾一上路就掉進罰單的陷阱。
管碧玲表示,高雄市還有很多地方存在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或標線設置不良、標準不一,甚至容易因此產生交通意外或違規陷阱的情形,在這方面高雄市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她會敦促市府積極改善,希望能使市民有更完善的交通環境,也能使市民的荷包不會因此不明不白地失血。
李文良則表示,前市長謝長廷先生提出的「海洋首都、友善城市」理念要能延續,加上2009世運大會也將隨之而來,高雄要作為真正的國際港市、面對全球,城市各種交通標示的規劃設置,都要以國際級的標準來自我要求,他也呼籲市民支持他進入市議會,延續並落實謝長廷市長的都市治理願景。康裕成說,全市177個測速照相桿中有20個警示標誌不全,她強烈要求市府未將警示標誌補齊前,不得開罰單,市府已當場承諾將暫時不開罰。
您可前往管碧玲部落格 http://blog.yam.com/kuan1 查閱本日及歷次新聞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