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邱毅毀謗鄭寶清敗訴卻無罪 不符大法官釋憲精神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04

管碧玲:邱毅一再對她辱罵 將再提告訴

九十一年百訊光電董事長許武明與邱毅召開記者會,不實指控當時台鹽董事長鄭寶清詐財,經四年多的訴訟,邱毅與許武明二審定讞敗訴。針對許武明需賠償鄭寶清一百萬元並登報道歉,但邱毅卻因檢察官認為有言論免責權而未予起訴,立委管碧玲、蔡同榮、蔡啟芳及當事人鄭寶清今(7/4)日召開記者會,痛批邱毅惡質爆料對受害者與社會造成的傷害難以彌補。

管碧玲指出,鄭寶清的案子,是邱毅長期以來在言論免責權大傘保護下,行使惡質爆料及語言暴力受害者的最典型案例;因為邱毅這樣莫須有的指控,使得鄭寶清在縣長選舉受到對手以此大做文章而落選,也使台鹽公司的商譽、員工士氣及收益嚴重損失,這些都是無可彌補的傷害。管碧玲認為,此一判決讓邱毅再一次逃脫了,讓邱毅繼續享受言論免責爆料特權,卻無須負擔相對的社會責任,讓邱毅繼續漠視權力與責任是一體的兩面。

管碧玲表示,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百三十五號解釋,為保障立法委員的言論,對言論免責權作了最大幅度的界定,但釋憲文中提列的各重行為,卻刻意不提列「記者會」,這是因為記者會是直接訴求媒體、直達院外,而非立法院內的體制行為,因此本案檢察官認為邱毅受言論免責的保護,事實上根本違背了大法官釋憲的基本精神。

管碧玲也提及她控告邱毅的毀謗官司,針對邱毅昨(7/3)日在法庭上以及今日在媒體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對她人身攻擊提出回應。管碧玲表示,邱毅面對媒體談及昨天的六個庭事,竟然顛倒黑白、惡意地說這是貪腐集團集體的策略運作,真的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管碧玲強調,昨天六個分別不同當事人控告邱毅的案子,實際上是地檢署負責主審的檢察官對邱毅的禮遇和優待,特別將六個完全不相關的案子放在同一個下午,讓邱毅跑一趟就好。管碧玲說,她自己的這個庭是第六案,原本排在四點開庭,半小時就可結束,但因為六個案子為了方便邱毅排在一起,她足足等了兩小時到六點才開庭,而邱毅竟然可以這樣惡意、任意地指控,由此就可以徹底看清楚邱毅的人格。

管碧玲表示,她與邱毅的官司是去年底邱毅在立法院議場外罵她和王淑慧「又老又醜又臭」,她因此對邱毅提出毀謗告訴。而邱毅不但昨天在地檢署當庭再一次辱罵她真的很醜,今天更在電視上再度公然辱罵她,管碧玲表示將要再告邱毅一次。管碧玲認為,台灣社會中,女性必須美麗,對女性是很大的負擔;女性如果不美麗,就會被歧視,就好像她做錯了、她無能,就好像她不能得到喜愛。管碧玲呼籲台灣的男性,必須對「美麗」這種價值判准,對女性造成的心理負擔,要真誠謙卑的瞭解,這才是文明的社會。

管碧玲認為,邱毅不但沒有這種素養,還一再公開地對女性辱罵醜陋,這已經超越了男性沙文主義的範疇,比男性沙文主義還惡劣。管碧玲相信也希望司法會保護弱者,要對邱毅這種最惡質的行為給予教訓,不能讓邱毅一次又一次地在言論免責大傘下,逃脫語言暴力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