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投討黨產、不分大細漢每人分三萬 刊載者:蔡同榮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3

根據估算,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超過六千億以上,還產於民之後,不分男女老幼,每人可分得新台幣三萬元整。

提案立委蔡同榮等在提案理由說明:在民主憲政國家,政黨的功能係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推舉候選人參與選舉,並協助形成國民的政治意志。政黨的合法財源,應僅限於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惟國民黨長期實施一黨威權體制,黨國不分,國庫通黨庫,將國家財產由國民黨接收、撥用,或以捐贈、低價賤賣的方式移轉給國民黨。

國民黨並在一黨獨大的情形下,經營各種黨營事業,運用政治力量操縱市場,藉由各種內線消息,與民爭利,坑殺投資大眾,各種鑽營法律漏洞和利益輸送的行為,成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根據財訊出版社的專業估計,在1988年國民黨的總資產即已高達六千億元。

近年來台灣已邁向民主化,但國民黨不僅不願主動「還財於民」,反而更大肆脫產獲利,作為政黨經費的後盾,造成政黨競爭極大的不公平,腐蝕民主的根基,妨礙政黨政治的健全發展。

2006年5月29日國民黨副秘書長兼行管會主委張哲琛自己承認,自馬英九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後,處分黨產的收入已高達現金62億元,外界估計實際獲利更遠高於此數。

國民黨利用龐大的黨產與黨營事業所取得的「不義之財」,依據1988年「財訊」報導估計:黨產有六千億元,則不分男女老幼每人分到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