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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席贓兮兮的NCC算盤 刊載者:蔡啟芳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11

年底三合一選舉馬上到來,國民黨買票的錢就放在NCC組織法裡,因此,馬英九要求今天(11日)一定要通過,以便買票錢120億「手到錢來」,立法委員蔡啟芳表示,國親版的NCC特設「中視脫產條款」,而且還違反「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則,馬英九不惜弄髒自己,原因有二,一是馬英九沒良心,要不就是哈佛法學博士讀假的。

蔡啟芳指出,國民黨的黨產被連戰「敗」得差不多,對於年底三合一選舉,除了「錢」之外,馬英九大概沒什麼對策,籌錢為黨內同志輔選才能鞏固自己在黨內的勢力,說穿了,馬英九就是為了個人權力慾望,可以喪失良心,把國庫當作黨庫,把黨產當成家產,連黨、政、軍都不能涉足的媒體,他也可以將它賣給中國政府去經營。

蔡啟芳近一步指出,NCC「中視脫產條款」事實上是為中國政府涉足台灣媒體而設,中視的買家即是中資李嘉誠集團,對中國政府而言有如神助,掌控台灣媒體終於可以「登堂入室」,中視成為名符其實的「中國」電視公司。

蔡啟芳表示,NCC第四條「政黨分贓條款」已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全民共識,馬英九為何敢將手伸進媒體中,將「通訊傳組織」由政黨來主導,全世界先進民主國家沒有人敢這麼做,馬英九為何敢?因為有媒體作為他的靠山,有五家有線電視公司及中視曾發表聲明,但那是「魚目混珠」的聲明,媒體甘願被馬英九操控,為馬英九化妝,好讓馬英九2008年「奪回」政權,這是他們「有志一同」的想法,所以對於政黨操控媒體,這六家媒體一改「批判」執政黨的報導,保持「沉默是『金』」的美「得」。

馬英九是哈佛法學博士?真的嗎?那為何馬英九主導NCC第十九條「中廣回溯條款」,公然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法學ABC?蔡啟芳說,馬英九未免「混」得太兇了吧!哈佛法學博士應該改成要「哈」又要「佛」的「博土」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