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比人惡—郭素春的惡行惡狀
刊載者:蔡啟芳委員
刊載日期:2005/11/07
因TVBS中資遭新聞局調查該公司股權結構問題,國民黨立委郭素春竟公佈新聞局長姚文智遭到電話恐嚇威脅,甚至連行政院長謝長廷也遭威脅,郭素春以「姚文智掛她電話」為由,對外公布新聞局長姚文智的電話,以致姚文智遭到電話恐嚇,事後還對姚文智嗆聲,「有本事就去找她」,如果姚文智敢去告她,她就要告姚文智「誣告」,這種「賊比人惡」的嘴臉,在國親陣營裡已司空見慣,但對郭立委的「惡行惡狀」著實令人「嘆為觀止」。
蔡啟芳表示,郭素春的行為對新聞局長姚文智的「隱私權」已構成侵害,這是要負法律的刑責,而且法院也曾對類似這樣的案子做出判例,那就是李敖在電視上公布張俊宏的電話,李敖被判侵害張俊宏的「自由權」及「隱私權」,必須賠償張俊宏三百萬元。因此,姚文智如果真的去告郭素春,郭素春極有可能吃敗訴,所以,郭素春以「誣告」威脅姚文智。蔡啟芳除聲援姚文智之外,也請姚文智提起司法行動,因為這樣才能讓不法者繩之以法,正義才能伸張,社會才有個是非標準。
蔡啟芳表示,壹周刊已經揭露TVBS撤照案中,剛好和李濤所聲稱「因揭弊而被調查」顛倒,事實是,新聞局早已知道「TVBS是100%外資媒體」,且已於五月開始調查,有人告知李濤這項消息,李濤才以「揭弊」矇騙視聽,讓民眾做不正確的因果關係連結,而整個事件是法律問題,無關「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也和李濤主持「2100全民開講」無關,主要是TVBS違反國家法律,如果TVBS的資金結構無法達到法律的規定,而任由李濤領導TVBS向國家法律挑戰,則TVBS一旦被撤照而關台,李濤要負全部的責任。TVBS中資結構乙案及郭素春公佈新聞局長姚文智電話乙案,都是很好的法律教育題材,希望政府能捍衛法律的尊嚴,傳達正確的法律知識,否則社會正義將敗壞,台灣將永無寧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