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瑋哥:用200萬換1,200萬的撇步
刊載者:蔡啟芳委員
刊載日期:2005/11/15
民進黨台北縣長候選人羅文嘉暴料,前國民黨後加入親民又退黨加入國民黨候選人周錫瑋,在擔任省議員期間以特權方式向當時省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超貸一千五百萬元,最後還二百萬元債務即清償完畢,立法委員蔡啟芳表示,天底下竟然有200萬換1,200萬的好康A,這個撇步還要請周錫瑋教一下,以造福權天下的連帶保證人。
蔡啟芳表示,他處理過相當多的連帶保證人陳情案,銀行幾乎對連帶保證人毫不寬待,債務人未償還的部分保證人都要負全責,像楊教授就是一例,銀行不僅吃定她,還扣她的帳戶,更想查封她的房子,相較於周錫瑋的案子,銀行對周錫瑋的特別待遇,可謂立下「典範」,所有替人作保的保證人皆可循此例比照辦理,或請周錫瑋向銀行施壓,就可以以少少的錢償還大筆不是自己債務的債務。
根據羅文嘉的暴料,周錫瑋所投資的「永洲企業公司」沒有提供任何擔保抵押品就向台灣中小企銀貸款1500多萬,而當時的台灣中小企銀是省屬行庫之一,周錫瑋是省議員,套用媒體償拿犯藍沒有證據亂只指涉的用語,我們「合理的懷疑」周錫瑋是利用特權才有可能「超貸」,而事後周錫瑋不理會高院的清償判決,又運用特權向銀行施壓,僅以200萬解決剩下1200多萬未償之債務。
蔡啟芳還發現,周錫瑋擁有「永洲企業公司」超過50%的股權,其妻又是永洲企業唯一的董事,而永洲企業在經濟部有登記但卻查無門牌,周錫瑋辯稱說他是廣義的受害人並不正確,實際上他是當事人,這和TVBS的案子差不多,實際上都是「自己人」,而把公司弄得「霧裡看花,像霧又像花」,好行騙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