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副局長蘇勳璧,被檢舉以自行研究為名,未依規定擅自發函向四家醫院申請類鼻疽分讓菌株,不僅涉嫌公器私用,更未經嚴密控管銷毀,置全民生命安全於不顧,立法委員蔡錦隆今(二十三)日要求相關單位嚴加調查。
蔡錦隆說,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副局長蘇勳璧,是雲林縣蘇治芬縣長的親妹妹,以自行研究「二仁溪流域之類鼻疽流行病學調查」計畫為名,未依照「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向疾管局提出核備,即擅自發函向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市立醫院、高雄長庚醫院、左營總醫院等四家醫院,申請類鼻疽分讓菌株,此一公器私用行為,完全是為了便利自己論文研究之撰寫,卻置全民生命安全於不顧,結果疾病管制局還官官相護,調查報告遲未出爐。
他表示,在申請分讓菌株的四家醫院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的陳圭生醫生還跟蘇勳璧副局長是本研究計畫的共同研究人,但陳圭生卻表示不知道有發函給這四家醫院索取菌株這件事,不禁讓人質疑其間是否涉及人謀不臧。
根據蘇勳璧的說法,所分讓之六株類鼻疽,因年終期末報告時間期限繳交之壓力,雖在十二月五日已收到,後因來不及操作,已在九十五年十二月十日自行全數銷毀。
但蔡錦隆指出,類鼻疽是第三級管制感染性生物,應該在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中進行銷毀,否則自行在外銷毀,即違反我國「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蘇副局長如果不作此項研究,應該將所分讓之六株類鼻疽全數歸還,而蘇副局長卻利用職務之便,便宜銷毀。此銷毀程序是否符合法令程序?或者是在疾管局官員面前依照程序進行銷毀?抑或銷毀後,蘇副局長有否向上級疾管局報告整個銷毀過程?或者是此六株類鼻疽至今仍未銷毀?疾管局有必要嚴加調查。
台灣地理上處於亞熱帶地區,氣溫和濕度皆高,所以此環境非常適合類鼻疽的生長,依據醫學臨床報導類鼻疽患者發生肺炎合併敗血性休克死亡率可高達84~100%,民國九十四年南台灣二仁溪流域還爆發大規模類鼻疽感染事件。如今疾管局傳出內部控管管制不嚴,草率敷衍情事,蔡錦隆強烈要求疾管局「說清楚、講明白」,給全民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