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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忠:行政部門應審慎評估、妥善安置 刊載者:鄭國忠委員 刊載日期:2006/01/04

立委鄭國忠:行政部門應審慎評估、妥善安置

今天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召開審議「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定條例」,其中針對廢棄物場址選定、環境影響評估及回饋金發放標準等問題進行討論,但對於場址選定後該如何照顧當地住居民身心健康、抗爭防制及宣導教育等問題,與會官員並無完整的說明,使得與會委員大加撻伐。

鄭國忠委員表示,台灣進入核能發電已二十餘年,期間雖然並無發生重大公安事件,但仍有許多因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所造成的損害,加上長期以來原能會不願公開資訊,使得人民對於核能安全已有疑義。今日更要立法選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如果原能會缺乏計畫性的宣導,難道被選定地區的人民不會出來抗爭嗎?

鄭國忠委員認為,既然核能發電已經事在必行,那我們更應確保使用後核廢料保存更具安全性。首先,應該以世界先進國家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方式作為基礎,讓人民知道我們是如何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其次由衛生署、環保署、原能會及經濟部等建立低放射性廢棄物危機處理小組,來研究、執行各種低放射性廢棄物危機。

最後鄭國忠委員表示,讓我們感同身受,誰願意與低放射性廢棄物為鄰?有沒有人去體會被選定地區住居民心境呢?有沒有人去關心他們身心健康呢?所以鄭國忠委員強列要求原能會及經濟部不僅以醫療措施或金錢補償更應該結合地區或國家級醫療中心,從身體、心理與環境健康等方面對當地住居民進行定期性輔導,來照顧當地為大多數人福利而犧牲生活品質的台灣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