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視障同胞開一扇窗
刊載者:鄭國忠委員
刊載日期:2006/05/09
立法委員鄭國忠於(9)日立法院臨時提案時建請行政院研議,為照顧視障同胞生活、增加工作機會,應由行政院其所屬機關、各級政府及受政府補助達50%之財團法人於辦理各項公開活動時,必須提供一定數量之活動攤位供具有按摩證書之視覺障礙人士免費使用,以增加視障同胞工作機會。
立法委員鄭國忠於四月三十日新營服務處成立時即表示將為視障同胞
爭取更多工作機會,況且目前台灣身心障礙者約有9萬2千餘人,其中約
有4萬8千餘人為視覺障礙人士佔52.17%,而大多數人仍處於無工作狀態。肇因視覺障礙之故,視障同胞工作地區及內容大幅受限,縱使政府提供按摩訓練課程並核發合格證書,但實際工作機會卻很少,所以鄭國忠委員認為視覺障礙者不是沒有工作能力,而是缺乏工作機會與適當場所,政府與其每年以金錢補貼,不如提供各項工作機會讓視障人士參與,不但能解決其生活問題,更能增加其自信心及表現政府對視覺障礙人士照顧之決心。
因此,立法委員鄭國忠委員有鑑於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各級政府及受
政府補助達50%之財團法人等,每年在中央及地方都會舉辦各種公益或推廣活動,為進一步落實照顧視覺障礙人士、增加其社會參與度,應於活動期間提供一定數量場地或攤位免費供具有按摩證書之視覺障礙人士使用,如此方能落實政府照顧視障同胞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