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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建溢繳地價稅利息 國防部支付 刊載者:盧博基委員 刊載日期:2007/08/08

花蓮縣軍事用地廣,立委盧博基為保障實施禁限建土地住戶權益,要求國防部針對民國86年至90年溢繳地價稅及加計利息,辦理退還,國防部長李天羽同意,加計利息一千八百萬元費用全數由國防部買單,97年編列經費補償花蓮縣政府。

盧博基表示,花蓮軍事用地廣,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一條之一,由國防部和內政部指定之重要軍事設施區,依法劃定為禁限建之土地,得減徵或免徵地價稅,他在90年競選立委時,接獲花蓮市住戶陳情,希望退還86年至90年溢繳的地價稅和利息,經盧博基與國防部及縣政府協調,花蓮縣政府已完成辦理退還86至87年溢繳地價稅之作業程序。

但民眾溢繳地價稅需加計利息,依花蓮縣稅捐處辦理86年至90年溢繳地價稅有關加計利息相關法令依據及退稅利息計算公式統計,地方政府需額外負擔1874萬餘元,盧博基表示,因國防部延遲通報造成民眾溢繳損失,退稅加計利息應由國防部承擔,他在94年立法院院會及前國防部長李傑考察花蓮時,明確要求國防部正視處理。

國防部長李天羽接任後,盧博基再度要求國防部買單,保障住戶權益,李天羽已同意退稅加計利息的一千八百多萬元,由國防部匡列於97年度施政計畫辦理補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