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新聞常可耳聞疑似精神病患自殘、傷人事件,使得精神病患之治療、照護再度引起重視。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至民國95年,我國精神病患人數共有約9萬多人,其中近2萬人住在精神醫療院所,剩下7萬多人則散佈於各地,由各縣、市衛生局列管。其實精神病患依其病情,可概略區分為急性、慢性、復健等幾種類型,而不同的病情適用不同的治療方式。過去,早期對於精神病患的治療,大都是在病患於醫療院所完成治療後,便轉送至療養院,使其與社會長期隔離,此一作法明顯枉顧精神病患之人權,缺乏人道考量。
近年來,隨著精神治療藥物的進展,精神病之治療已不再須要用長期隔離的方式對待。以英國為例,於1983年時,公告鼓勵社區照顧精神病的咨文後,大大減少精神病患的住院率;而美國於1977年提出「社區支持計畫」,建立社區照護體系,以因應精神病患從療養院出院回到社區,為適應社區生活所需的支持及服務。此舉讓美國精神病患住院數大幅減少73%,而由於康復之家的費用僅為住院的1/4~1/2,可節省政府大量的經費,而廣受歡迎,自1980年代起即成為主流。此外,加拿大的溫哥華市,其社區心理衛生局於1973年開始有計畫的推動精神復健社區化,大量地減少慢性精神病患的住院數,降幅高達88%。
從國外的實證資料可以明顯看出,精神復健社區化早已成為精神治療的主要趨勢之一,完整的精神復健體系不僅可以有效減少精神病患的住院天數,同時也有助於節省政府醫療經費的支出。
在世界各國陸續推動精神復健社區化的潮流下,我國政府亦於民國77年公告「精神病患社區復健試辦計畫」,開始鼓勵精神科教學醫院帶頭走入社區復健之領域。歷經幾年的政策推動後,我國目前兩大主要精神社區復健機構之床位已有明顯成長,其中社區復健中心之服務量為從88年的481人次增加到94年的2061人次,康復之家之服務量亦從88年的853床增加到94年的為2937床。雖然精神復健機構之服務量有明顯成長,但我國精神復健社區化亦有面臨到許多的問題:
1、近十年來,我國精神病患人數連年增加,但精神復健機構之服務量目標卻未曾調整
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至民國95年,我國各縣市列管之精神病患人數為73572人(非住院人數),住院人數近2萬人。而衛生署對於精神復健機構服務量之目標,卻仍以民國86年「台灣精神醫療網計畫」第三期計畫之目標(康復之家床位數1床/萬人口;社區復健中心為2人次/每萬人口)為主要依據。其實,歷經了近十年的時間,現在我國康復之家家數已達2937個床位,雖超過1名/萬人口之標水準,但實際上許多精神病患家屬卻表示,康復之家床位難求;而社區復健中心之服務量更是未達到此一標準。此外,就近五年(89~94年)精神科住院醫療之申報件數來看,申報之案件數連年增加,從89年的146,900件,增加至94年的207,067件,多了6萬多件。因此,從康復之家床位難求及精神科申報案件數連年增加的情形來看,政府過去(近十年前)所訂定之服務量目標實已不敷需求,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2、精神復健機構普遍補助不足,經營困難
近年來許多精神醫療的相關研究指出,精神復健機構(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普遍面臨到,人力成本高、政府補助過低的問題。以康復之家為例,目前康復之家正常之收費標準主要來自復健治療費、住宿床位費、伙食費及生活用品費,該三筆費用中,由政府補助給付之費用為,每日每床為538元(全日型加上復健治療費)。而在實際經營面上,據相關業者之估算,全日型康復之家30床,如以90%的佔床率〈即實際收治27名、空床3床〉計算,其成本支出平均每床每日為561元;若為93%的佔床率〈即實際收治28名、空床2床〉計算,其成本支出平均每床每日為541元,皆高過政府每日每床的538元補助。
3、精神復健機構雖已有明顯成長,但各縣、市分佈情形不均
雖然我國精神復健機構之服務量已幅成長,但相關精神復健機構之分佈情形卻未見普及。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康復之家服務量雖已超過1床/萬人口的標準,但目前尚有8個縣市尚未設置;而社區復健中心則有9個縣市未有該項機構(參考附件一)。顯見我精神復健機構並不普及,距離真正精神復健社區化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
4、衛生署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缺乏多元化之觀點
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之建議為,我國精神疾病相關醫療政策制定之重要參考依據,但該會的十九位委員中,約十位是來自精神科醫院的代表,而精神復健機構之代表卻僅有約四位。就組成結構來看,大都是以精神醫療單位代表為主,明顯缺乏精神復健機構之相關代表,其會議之結論較缺乏多元性的觀點。
針對上述問題,賴士葆提出下列主張:
1、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精神復健機構服務量之目標數:從精神科住院醫療申報數連年增加及許多病患家屬表示精神復健機構床位難求的現象來看,政府於民國86年推動「台灣精神醫療網計畫」第三期計畫之目標(康復之家床位數1床/萬人口;社區復健中心為2人次/每萬人口)。實有必要依現在環境之變化重新檢討修訂。
2、為提升衛生署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之多元化觀點,將提案要求增加精神復健機構代表比例:如前所述,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之建議為,我國精神疾病相關醫療政策制定之重要參考依據,但由於該委員會之組成結構較為缺乏精神復健機構之代表,因此為使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之組成更加多元,會議結論更具代表性,實有必要於精神疾病審議委員會中增加精神復健機構之代表。
3、要求衛生署設置獎勵措施鼓勵表現優良之精神復健機構,並推動社區精神復健之普及化:如前所述,相關研究指出國內精神復健機構面臨到經費不足之困境,因此,對於評鑑成績優良之精神復健機構,政府實應給予正面之獎勵,期使整體精神復健機構品質之提升。此外,據衛生署的資料顯示,國內尚有部分縣市未有精神復健機構,因此為加強落實精神復健社區化之目標,政府應鼓勵優質精神復健機構,到這些缺乏精神復健資源之縣、市設立精神復健機構(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