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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問題知多少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25

公益彩券發行商更換迄今已近一個月,然近一個月彩券發行狀況百出,影響彩券經銷作業,主管機關與台灣彩券公司實有必要加速因應與處理。賴士葆對於公益彩券發行與盈餘運用所面臨之問題,特提出以下說明:

1.台灣彩券發行問題一籮筐:

(1)中國信託有超過80個分行未符合無障礙設施規範:目前除花蓮縣、台東縣與台南市尚未函報改善情況外,其餘中信銀於各縣市之營業分行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未完成改善者計有82個分行,北部地區高達有52個分行為最多,其次為南部地區有17個分行,中部地區則有13個分行,這些分行不是外部、騎樓,就是內部空間沒有無障礙設施,有的分行(如文山分行等)甚至未經合法申請佔用人行道,由於身障者前往中信銀購買彩券都必須上2樓,對身障者而言,極為不便。(

(2)1/3經銷商為配合形象所購置之設備未安裝完成:經銷商中籤後,台灣彩券公司以「形象」做為理由,向經銷商推銷設備並摧繳款項,至今已開賣近兩週,全省約有1/3經銷商至今以「形象」做為理由推銷設備未安裝,其費用已無息給台灣彩券公司運用3個多月,經銷商權益未受應有之保障。

(3)廢棄刮刮樂沒人管:過去因有環保獎勵,沒有刮刮樂隨處亂扔問題,現在取消環保獎勵後,業者與購買者兩者都不顧,更重要的是有心人士能容易拿到廢棄刮刮樂,極易產生欺騙販售業者、偽造等社會問題。

(4)系統不穩、當機天天有:從一月一日以來台灣彩券發行之電腦系統問題連連,發生過2次大當機,現在每天都有局部的小當機現象,除此之外,現在系統問題還包含速度、加總、佣金抵扣、銷售餘額度與打烊餘額不一、銷售佣金不能扣、對獎佣金反被扣除餘額等問題,嚴重影響彩券經銷作業。

2.超過1萬件的既有建物未符合無障礙設施規範:內政部對85年11月27日前取得建造執照而未符無障礙設施設置規定之既有公共建築物,其改善處理的優先順序,係以政府機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為主,截至96年1月22日止,計有列管2萬4863件之既有公共建築物,有1萬餘件尚未改善完成,對於行動不便者、老弱婦孺都會造成影響。

3.超過1/2縣市之彩券盈餘運用項目未符社會福利用途:根據審計部所提供的94年度資料顯示,各地方政府獲配公益彩券盈餘運用項目未符合社會福利用途者有14個縣市,其將部份盈餘運用至文化、教育、景觀、體育、民政、交通等項目上,真正符合社會福利用途僅有11個縣市。

4.地方政府未積極運用彩券盈餘,待運用金額超過72億元:截至95年9月底止,各地方政府獲配之公益彩券盈餘待運用金額總計72.47億元,較94年底增加15億餘元,除了高雄市、彰化縣、台南市等縣市之執行率為100%外,其餘各縣市之彩券盈餘均亟待積極運用。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主張:

1.訂定改善時間表-限期於一月底前完成無障礙設施、系統穩定等缺失之改善:相關主管機關應要求台灣彩券公司、中國信託商銀於本月底前完成無障礙設施、電腦系統、設備安裝等缺失改善,逾期未改善者,應予以處罰。而無障礙設施未改善前,中信銀各營業分行必須在1樓設置彩券銷售窗口,以便身障者進行購買作業。

2.儘速修訂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由於地方政府對於社會福利之認定與中央標準不一,實有必要在「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作一明確的訂定,然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目前還在立法院審議,下會期應針對此部份優先處理。

3.追回未符社會福利用途之款項:對於部份地方政府支用公益彩券盈餘未符合社會福利用途者,主管機關應予以追回,並要求各縣市政府改用於社會福利用途,以符公益彩券發行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