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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兩岸經貿不同調之公評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06/03/25

日前大陸提出設立「海峽西岸和平合作試驗區」的構想,將福建全省重新定位為「對台特區」。相較於我政府近日提出積極管理的配套機制與推動方式,形成一強烈對比。

政府之所以宣布兩岸經貿「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新政策思維之主要因素乃來自於台商對外投資與貿易過度集中在大陸市場,而其「配套機制」則企圖以更強制的手段導正過度向中國傾斜,除將加強查處違法赴中國投資案件外,對於超過一定金額以上或敏感科技有關產業之重大投資案件,需依現行專案審查程序辦理外,應先進行政策面審查,亦即未來重大投資案件,必要時需經過「面試」,由企業負責人及經理人說明,並出具同意主管機關可實地查核的承諾書,再交由投審會審查。這樣的政策根本就是「企業戒嚴」或台商的「白色恐怖」,因為「政策面」審查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等於是政府的行政裁量權,若不當擴權或無限上綱,則可藉此控制企業,由部會首長面試企業主,此舉無疑是要扼止或降低企業申請登陸意願,畢竟這種類似忠誠度考核的面試無一客觀評分標準,只會造成企業更多的寒蟬效應而已。其他諸如金管會提出的資金管控三大面向,包括派會計師赴大陸對台商進行查帳工作等,更被有識之士視為天方夜譚,極不可行。。

而在大陸方面,則在其十一、五計畫中提出海峽兩岸和平試驗區案之計畫,希望望通過對台政策的先試先行,使福建省成為在目前兩種政治、經濟制度共存條件下,兩岸相互交匯的過渡區,成為大陸與台灣實現和平穩定、共同發展並取得雙贏的試行區與連接點。這種構想係由福建省領導提出,主要著眼於福建的經濟發展成果遠不如珠江三角洲與長江三角洲,其主因乃在於福建在過去幾十年兩岸對抗中,一直扮演著軍事區、前線的角色,另一方面,也因其腹地不夠大。所以他們想要以閩台同族、同文、同方言之歷史、文化優勢,將福建當作境外特區,與台灣整合為一經濟特區,藉著更多的優惠條件,來吸引台灣的服務業、中小企業到福建發展。除此之外,亦不排除台灣人出任其人大或政協,徹底進行政治、經濟的閩台大整合。

仔細評估此一構想可發現,這祇是初步想法,尚沒有具體執行計畫,而就實質面的經濟效益分析來看,福建省是東南沿海GDP最低的省分,台商去當地投資並不多,最多的投資產業也只以農業為主,工商業反而少,台商投資地區多聚落於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如以2004年為計算基礎,福建省的GDP僅754.64億美元,而長江三角洲的GDP高達3596.93億美元、珠江三角洲的GDP亦有1696.53億美元,遠高於福建省,故福建經濟相對不發達。是故,台灣與福建省設立西岸和平合作試驗區之經濟效益並不太大,且會因此合作而將台灣矮化成為地方省對省的關係,這也是我方政府不熱衷回應的最主要考量。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計畫對台灣的吸引之處,乃在於它是大陸首度願意嘗試以制度化來擴建兩岸經貿的合作模式,如果台灣可以「試點」代替全面性的制度改革,對於自主經濟區的發展絕對有其正面效益。

畢竟,大陸近年來隨著經濟實力不斷壯大,信心不斷提升,因此積極與周邊國家進行區域經濟的整合工作。其中以2010年的大陸與東協的「十加一」或「十加三」(東協十國加上中、日、韓)最受矚目。因其會對台灣產業將帶來更大的威脅與挑戰,根據94年的相關研究指出,「東協十加一」將使台灣對東協出口衰退1.24%、台灣對大陸出口衰退7.73%;如果「東協加三」,台灣出口衰退最多的市場將是大陸市場,對大陸出口衰退幅度將達到24.37%之多。面對此一局勢的發展,讓台灣逐漸被邊緣話之際,正面回應大陸所提出的「海峽西岸特區」就顯得更有意義。

因此,政府可借力使力主張設立「兩岸經貿特區」,亦即將台灣的自由貿易港區(如高雄、桃園、台北、台中等)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福建省成立兩岸經貿特區,整體經濟實力將遠大於東協十國,如以2004年為計算基礎,兩岸經貿特區生產總值(GDP)1兆1812億美元,相當於一個半的東協(約1.56倍)、平均每人生產總值為6865.11美元,超過東協的5042美元、出口總額為6087.85億美元,高於東協的5464.02億美元(不含汶萊)。顯然地,此一特區的構想除了可以有經濟整合之效外,亦可避免台灣被矮化,畢竟我們只拿出若干自由貿易港區與其整合。其次,我方應該有信心與對岸談此一「兩岸經貿特區」間的定點直航。至於談判模式可採最近海峽兩岸政府都能接受的澳門談判方式,即表面上是民間對民間談,但實質上是官員對官員談。最後,有鑑於政治力不斷介入干預經濟發展的反向操作,已造成企業全球化佈局與發展的絆腳石,故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變成非常關鍵,例如可將現行企業赴大陸的許可制改為申報制,或採負面表列,畢竟台商去東南亞或其他國家投資都是如此,政府對企業投資不應有地域別限制,唯有透過修法,才能卸除政府因意識型態所做的不當行政干預,免除思想檢查,方為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