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國900萬勞工權益影響至鉅的勞工退休金新制,7月1日將正式上路,其原始美意本為鞏固勞工權益與基本福利;然而多數企業可能為節省人事成本,採取裁員或調整人事結構等方式因應。攸關百萬勞工權益的勞退新制可能衍生的問題不勝枚舉,有鑑於此,立法委員賴士葆與Winner贏家雜誌及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共同合作,針對勞退新制後,勞工在職場上工作權益所受到影響進行「勞退新制勞工權益大調查」調查,這份調查是透過網路郵件進行,調查期間自4月10日至4月19日,回收有效樣本供125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8%。
針對調查結果,賴士葆分述如下:
1.近4成勞工擔心新制將對自身工作權益產生負面影響:調查發現,雖然新制標榜保障勞工權益,卻有38%勞工擔心,新制將對自身工作權益產生負面影響,認為會有正面影響的則有32%,另外有28%預測,新制對工作權益沒有影響。
(1)青壯年與工作年資愈長的勞工愈擔心勞退新制實施後會對其工作權益有負面影響:值得注意的是,經由本調查交叉分析後,青壯年(31至40歲)勞工有16.78%擔心勞退新制實施後會對其工作權益有負面影響,若從工作年資來看,工作4年至9年的勞工有16.78%擔心勞退新制實施後會對其工作權益有負面影響,而工作10年上者有13.42%擔心會有負面影響。
(2)當遇到不平等待遇時,會另覓新工作的以年紀輕與工作工齡短的勞工為主,反之,超過35歲以上與工齡超過7年以上的勞工會採以勞資協調方式:經由本調查交叉分析後發現,年紀在35歲以下(25.5%)或工作年資6年以下(21.14%),若是在職場上碰到不平等待遇時,將會另覓新工作,而超過35歲以上(12.41%)或工作年資超過7年以上(13.42%)的勞工,多會以勞資協調方式處理。
2.有6成5的勞工則擔心企業會採取縮減薪資福利等「招數」,因應勞退新制所將產生的人事成本:勞退新制實施後,勞工最擔心企業會採取的「招數」,以降低薪資福利最多,高達49%勞工擔心企業會採取減薪或凍結薪資、16%擔心職工福利縮水不發或減發年終獎金,各有7%認為企業會遷廠外移、關廠歇業及以人力派遣業、勞務外包因應;其他的還包括:未依實際薪資提撥、裁員、優退、無故終止勞動契約再重新聘僱、強迫選擇新制、年資結算標準過低、另設新公司以結清舊員工之勞退金等。
3.面對企業可能將採取的各種不平等待遇,進7成勞工多只會以消極性地另覓新工作或尋求勞資協調來因應:調查發現,35%勞工選擇另覓新工作、32%將採取勞資協調,表示將默默接受安於現狀的有19%,另有13%將尋求公權力介入,這顯示,勞工未尋求公權力可能是因為不知道應透過何種管道,或是對公權力的不信任。
4.近7成勞工認為,政府並沒有採取充足的措施保障勞工權益:調查統計顯示,37%勞工認為目前政府保障勞工權益的措施「不足」、30%認為「非常不足」,認為政府保障勞工權益措施「足夠」或「非常足夠」的只有8%,還不到1成,另有25%認為「普通」;這也意味,勞工非常渴望政府積極主動發揮公權力,協助勞工因應企業所可能採取的新措施。
5.近5成勞工希望政府機關主動出擊,幫助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勞工:調查統計顯示,27%的勞工希望政府能強加取締企業不當手段、22%希望政府出面幫助勞工處理爭議、20%希望能設定勞退新制緩衝期,另外,有16%勞工希望擴大就業媒介功能、14%期望擴大提供短暫失業補助。
6.新制實施進入倒數計時,已有超過2成勞工因新制受到「不平等待遇」:調查發現,40%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同事的工作權益「沒有」受到不平等待遇,回答「有」的佔23%,「不知道」的則佔37%,顯見勞工可能因新制受到不平等待遇比例正逐步上升,還有許多類似案例還未被發現。
7.已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勞工,有4成3都是被雇主縮減薪資福利:調查發現,在23%認為自己或同事已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受訪者中,薪資福利縮減是最大的問題,有26%表示被減薪或凍結薪資、17%聲稱福利縮水且不發或減發年終獎金、12%表示被裁員或優退、10%指稱公司未依實際薪資提撥、9%表示公司採取人力派遣或業務外因應;其他的包括有:企業遷廠外移、強迫選擇新制、無故終止勞動契約再聘僱、年資結算標準過低等。
8.對於鉅額勞退基金管理,有6成5勞工希望未來能夠採以「三合一」模式:對於龐大的勞工退休基金管理方式,65%勞工認為應該由政府、勞工團體及外部專業機構共同管理,18%表示應委託外部專業投資管理機構操作,只有5%表示放心讓政府繼續管理、4%表示應由民間勞工團體自行管理,這顯示,普遍勞工對於政府目前管理操盤基金的績效非常沒有信心。
再者,賴士葆表示,對於民調中,勞工所關心的鉅額勞退基金管理,只有5%勞工願意未來交由政府繼續管理,顯見勞工對於政府執行與管理勞退基金績效極度不滿。賴士葆加以表示:勞退基金管理不當,曾遭監察院糾正,目前勞退基金股票被套牢,未實現損失有173億元:勞退基金總規模總計3632.05億元,可投入股市金額上限1089.61億元,目前已投入股市金額825.59億元,已實現獲利只有4.49億元,當年度投資股票之未實現總損失為173.25億元,換句話說,勞退基金投入股市都被套牢。由於勞委會對於勞退基金管理諸多不當,經監察院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提案糾正,89年底未實現跌價損失為245億餘元,92年底未實現跌價損失為181億餘元,業已影響整體基金運用收益率,如其運用收益未達法定之最低收益,須由國庫補足其差額,故基金經營良窳,涉及國民權益,亦影響政府之財務負擔,應受國會監督,顯見勞退基金管理機制,勞委會有很大的檢討改善空間。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建議:
1.請勞委會儘速成立『專案小組』,統理相關問題:聯合與統籌各地方資源,專責蒐集、調查、研究、追蹤、考評,並提供單一窗口的申訴專線與專人服務,因應新制衝擊,協助勞工處理相關問題。
2.定期公佈已處份之投資標的與投資財務報表等相關資訊,充分揭露處理模式:當勞退基金管理或投資操作發生虧損時必須要由人民買單。既然虧損要由人民買單,那麼基金的投資操作資訊(如:投資標的,進、出場時間,投資已實現與未實現損益…等)理當要公開予全國人民知道。因此,有鑑於國外作法(美國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為全美最大之退休基金,其性質與國內之退撫基金性質類似,該基金對於其投資資訊的揭露公開施行多年,均會定期於該基金網站上公告其目前持有前十大投資股票名稱,及相關細部相關資訊),充分揭露處理模式可作為政府的學習範本,使基金的資訊更為公開,以滿足社會大眾對基金操作之監督。因此,賴士葆建議主管機關必須每半年定期公佈已處份之投資標的與投資財務報表等相關資訊,在不影響到資本市場的運作下,以達到事後後監督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