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我們人類最大的資產, 保護兒童是我們所有大人最重要的使命與責任. 但是根據各國家的官方資料, 每一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兒童在交通意外中喪失了他們保貴的生命. 交通意外在世界各地都是14歲以下兒童最主要的致死原因. 這個問題是必須被正視並且徹底的避免甚至完全解決的.
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 我國政府在今年六月一日才正式頒布法令要求0-4歲的寶寶在行車時都必須要乘坐安全座椅. 其實歐美國家早在十多年前就提倡寶寶行車安全的重要性並強制規定了. 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觀念. 在行車撞擊的那0.1秒間, 寶寶是否得到應有的保護是非常的重要. 立法委員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1.4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客車傷亡比重占兒童交通意外比重超過2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 4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客車傷亡比重占4歲以下兒童交通意外比重,92年度為23.88%,93年度為24.49%,而四歲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數則占14歲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數,92年度為40%,93年度則為44.83% . (詳見附件一)
2.兒童因車與車相撞之傷亡比例超過5成: 台灣、美國及歐洲的兒童道路傷害統計資料中發現14歲以下兒童的主要死亡原因都是交通意外. 在行人、機車及汽車三大交通意外別中, 以汽車意外為最主要的致死意外, 占所有交通意外的49%至55%.根據內政部警政署92年度所公佈的報告中(詳見附件二)最主要的致命交通意外是車與車的相撞占55% .
3.兒童因無使用兒童安全束縛系統致死原因超過4成:在2002年中, 美國有459名5歲以下兒童在致命車禍中死亡, 其中被確定沒有使用兒童安全束縛系統的有185名, 占總數的4成. 兒童在汽車車禍中沒有使用兒童安全束縛系統是主要的致死原因. 所以政府的積極推行及宣導確實和正確的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是保護兒童行車交通安全最重要且急迫的工作.
4.執法取締效果不彰:對政府去年6月1日正式實施“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政策”迄今,根據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統計,93年9月到12月取締幼童未依規定乘坐安全椅違規所開出之罰單為325件,面對兒童因未乘汽車安全座椅而導致傷害或死亡的新聞仍時有所聞顯見執法果效仍待加強.
5.現行規定在執法上有所難處:目前執法上所面臨的乃是對於幼童定義過當,取締執法人員無法適用之現實問題,依據『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二條第二款:「幼童:指年齡在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之兒童」,而執法人員在執法時無法現場過磅,而且家長也不願意配合,再加上對於體重之定義意見分歧,以致於無法達到強制取締功效.
6.缺乏後續更新認證,品質管控過於寬鬆:目前國內對於兒童安全汽車座椅的認證基本上市由廠商將產品送到車輛中心檢測,如過檢測通過及發放證書,而同一型式之兒童保護裝置經認證合格後,有效期間為三年,在有效期間內若有設計變更如不違背原宣告之型式,則不需重新送測;然若是與歐美標準相較,從『樣品送測頻率』來看,歐洲是每5000台測一次(動態測試), 至少每月測一台,若測試失敗, 需至少再送測3台並測試機構需通知權利機構重新符合採取了哪些措施; 若已使用較低測試頻率需提高測試頻率; 製造商須每季度告知權利機構該認可號的產量;再從『品質系統稽核』來看,由權利機構每6個月進行一次稽核,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稽核,另從『監察』角度來看,美國OVSC(The Office of Vehicle Safety Compliance)每年抽測一些產品送至21個獨立的測試機構驗證,歐洲則是一些消費者組織協會及汽車雜誌, 歐洲新車性能評估組織等會於市面上抽檢,因此,國內對於兒童安全汽車座椅的品質管控顯然過於寬鬆。(詳見附件三)
賴士葆進一步表示,目前兒童安全汽車座椅在市場售價從1800元到10000餘元不等,然而現行市售的兒童安全汽車座椅雖然經過檢測,但是仍存有一些安全上的疑慮,例如某些品牌的兒童安全汽座不僅說明書指示說明不情,而且在車台結構問題上,包含支撐檔板插合位與座布開動的地方差距很大,插合困難,甚至連全新購買之車台,有多處生鏽,安全帶固定環的金屬切割部位無後處理,尖銳易造成割傷,這樣的產品仍舊出現在市場,對於父母與兒童來說,都存有極大的安全隱憂。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將“幼童安全乘坐”列為專案執行,強化列管效益: 為求政府相關部門能徹底落實這項法令的實施,建議警政單位將“幼童安全乘坐”列為專案執行,讓各縣市可確實落實執法並回報交通部列管統計。
2.修訂現行法規,取消幼童之體重定義: 為更有效與積極落實執法,應將現行『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二條第二款對於幼童之定義加以討論與修訂,以符現狀所需.
3.針對兒童安全座椅碰撞測試與品質管控方面詳加探討與提出修正規範:依據現行國內外的安全法規和測試標準, 和實地操作裝置了數種市面上消費者正在使用的汽座,從觀察研究中發現雖然安全座椅都通過了台灣的中國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測試. 但是在操作的過程中, 研究小組還是發現了很多安全上的疑慮. 這也證明一台通過安全撞擊測試的汽座並不百分之百的保證沒有其他使用上的危險, 尤其是當安全座椅被不適當或不正確使用. 所以如何確定安全座椅之安全品質以及安全座椅之安全性的重要, 因此,賴士葆特建議政府應該在CNS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規範,特別針對碰撞測試與品質管控方面詳加探討與提出修正規範,以保障兒童行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