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無價,可是對長期陪在病榻旁的家屬來說,卻是另一番感受,長期照顧成了這些病患家屬無法迴避的宿命,大都來自於日復一日的照顧,可是卻看不出成果的挫折感,久而久之,許多植物人正在等待奇蹟,而植物人家屬也陷入無助的漩渦中。立法委員賴士葆接獲植物人家屬陳情,基於為植物人爭取最後一線生機與健全醫療與照護機制,特於今日上午舉行『誰來拯救植物人?』公聽會,邀請政府、專業照顧團體與學者共同出席參加,就此議題進行討論並提出相關主張與建議。
賴士葆表示,植物人乃是因疾病或傷害發生後致腦部受損所產生之狀態,其可能發生植物人之疾病,有腦出血或腦拴塞、多發性硬化症、脊髓損傷及重大創商等之後遺症,該等疾病急性期接受醫療時若判定為植物人後,因無積極醫療,多轉入長期照護機構或安養中心給予生活照護。賴士葆表示,目前這些植物人在醫療與照護方面所面臨之問題:
1.晶片植入療法美、日有法可循,清醒成功率40%以上:由於現行對於植物人之醫療行為屬於非積極性,截至93年底止全台灣有4,511位植物人,正在等待生機,而美國、日本目前對於晶片植入療法均有法可循,且根據日本每二年所開的植物國際大會提出實證,日本利用晶片植入療法讓植物人清醒的成功率有40%,而台灣方面,根據目前中山醫學附設醫院所做的12個個案中,利用晶片植入療法已有6個成功案例,成功率為50%,最快清醒的案例只需要107天,而日本所做的案例中,最長的清醒時間是7年。
2.政府對於植物人晶片植入療法遲未開放,將影響植物人清醒機會:由於晶片植入療法於民國88年引進台灣,依據當初之申請用途只能用於胸椎、腰椎、尾椎,而對於植物人之療法必須用於頸椎,如果現行直接利用晶片植入療法醫治植物人,衛生署認為將會違反醫師法第25條第5款,而目前政府對於該療法是否開放還未進行研議,可是,研議每緩一刻,植物人清醒的機會就減少一分,如果植物病患昏迷時間在6個月內、40歲以下腦功能還未退化,且生命跡象穩定,其療後之清醒成功率高達80%,醫療時間越往後延,清醒成功機會就會越低。
3.缺乏植物人整合型醫療照護模式:一位植物人的醫療與照護必須要有五位的專業人士所組成的整合團隊,包括醫師、護理、復健師(含護理與職能治療)、營養師、居家服務人員,而日本是目前在這方面作的最好的國家,其醫療照護整合型團隊就囊括神經外科、復健、心理、社工、營養科等,可是,國內缺乏完整的醫療服務體系,就連政府管理機制都呈現多頭馬車型態(內政部社會司、衛生署、退輔會),不像日本是單一統合單位,以致於許多醫療服務之相關權責往往會產生互踢皮球的情況。
4.植物人的醫療照護成本一年超過100萬元,對家庭生計是一沈重負擔:根據本辦公室估算統計,平均照顧每位植物人的成本超過8.4萬元/月(未包含居家復健),一年基本支出為100.8萬元,若是包含居家復健,一個月支出就要16萬元(15.9萬元),而植物病患如果未能清醒,其10年、20年都將有可能終此一生,可惜目前健保所能給予的補助極為有限,此對植物病患家屬而言無疑是沈重的經濟負擔。(請參考附件)
因此,賴士葆對於植物人的清醒生機與家屬所面臨照護窘境,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請政府積極研擬推動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目前植物病患多只能轉入長期照護機構、安養中心、護理之家給予生活照護,然目前健保制度之設計乃是在於急性醫療,並沒有給予這方面長期照護之補助,以日本為例,日本就花了600億日圓成立基金,推動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人民從40歲以上開始繳交保險費用,而德國則是從出生就開始繳交適用,反觀,如果政府要真正幫助長期重症患者就必須推動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根據內部估算推動經費為200億元,而國民年金制度目前還未推動,政府應將長期照護制度積極納入予以推動,並透過政府組織再造整併現行多頭管理、互踢皮球之狀況,此乃為當務之急。
2.請衛生署儘速核定准予晶片植入療法,不要讓官僚扼殺植物人的最後一線生機:對於晶片植入療法衛生署迄今卻無法提出確定之說法,茲經細譯醫師法之規定,再徵諸衛生署之說法,衛生署似乎只能援引醫師法第25條第5款之規定,來對於使用晶片治療植物人之行為加以處罰。然該醫師法第25條第5款「前四款及第28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屬於概括規定,在解釋上當然須參酌前4款之規定來加以解釋,故倘衛生署要依第25條第5款之規定來懲戒治療之醫師,仍須該醫師有故意或過失之非醫療行為或非屬醫療必要行為,始能適用第5款之概括規定。因此,晶片治療植物人之行為並不構成移送懲戒之事由,希望衛生署能夠儘速(最好一週內)核定晶片植入療法,不要枉顧病人權益。
3.建立整合型醫療照護體系:對於植物人來說後續的就醫與照護輔導最為迫切,由於城鄉差距與醫療照護資源分佈不均,目前許多植物人照護大都採以居家照護、委外安養照護模式,而植物人之復健照護必須每天不間斷的進行,居家照護服務顯得非常重要(如居家復健、居家營養、居家護理..等),然目前各地方尤其偏遠地區服務體系與資源極不完整,因此,政府必須結合醫院、社區、地方相關機構建立整合型醫療照護體系,以保障與維護植物人之受護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