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前天複決通過憲法修正案,立委席次將自第七屆起減半為113席、任期改為4年,直接衝擊除了地方選制外,更將影響未來國會運作機制與相關法律。有鑑於此,立法委員賴士葆特於今天上午舉行『修憲通過後,政治從此太平或是災難的開始?』座談會,邀請立法委員、內政部、中選會、立法院法制局與法律學者人士共同參與討論。
賴士葆表示,這次修憲案中有關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革的方案,無論是「席次減半」或是「單一選區兩票制」,都是不利於小黨贏得國會席次的設計,由於單一選區席次佔總額較高(扣除原住民,幾近七成),固然有助於我國政黨體系往兩黨制發展,但也因為這樣的政治文化所導致的選舉風氣,卻極可能促成對抗性的兩黨制,將使得今天藍綠對決的氣氛,更難有所突破。換句話說,未來的立法院極可能形成由兩大黨壟斷國會席次的結果。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速訂中選會組織法,讓中選會更具超然與公正地進行選區重劃:有關第7屆立委選舉的選區畫分成為朝野角力重點,全國29個大選區將重劃為73個小選區,一區選出一個立委,而涉及選區調整的總計有15個縣市,目前依法中選會有權規畫選區調整,且也有經驗,但內政部擬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成立「選區畫分委員會」,合理來說,根據國外經驗,選區劃分應由超然獨立的公正機關,故現行中選會應為當然籌畫選區劃分之機構,只不過中選會的公正立場難具說服力,故在進行選區重劃之前,必須速訂中選會組織法,將現行行政命令型態之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提升為組織法,將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委員按「政黨比例」推派產生,並由法制化的中選會下設「選區劃分審議委員會」,促使中選會運作機制更獨立與超然,得以不受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介入主導其人事與運作,中選會再依各區域人口、地理、族群分布等因素做好初步專業劃分選區後,再交由立法院審議。
2.建立『主修與副修』制,促使委員會專業化:未來應強化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成為「專家委員會」,使其成員具備專業性與權威性。故委員會應由現行「自由登記」及「逾額抽籤」制應改為政黨比例及資深原則,在『主修與副修』的原則上,每一位委員只能選一個主委員會與次委員會,迫使立委問政專業化,而「三位召委制」的現行制度亦應改為『一位召委制』,依其專業與資深原則為主,每個會期輪換。
3.修正立法院審議機制,儘速確立委員會數目與委員會人數:從國會審議來看,依據現行立法院現行審議機制,立委減半,只要38人(三分之一)即可開議,20人即可決議,同時,若『委員會數目不變』依舊維持12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只有9至10人,3人即可開會,2人即可決議,若『固定委員會人數』,每個委員會維持現行平均為20人,以立委減半後的席次估算,未來委員會數目將縮減一半,剩下只有不到6個委員會,每位委員將會負責監督10或10個以上部會;不論如何,立法院整體議事機制勢必要作一調整。
4.成立預算局,擴大納聘專業人士:以美國經驗為例,其國會之預算局編制超過200人,反觀國內,現行預算中心編制僅有25人,惟其功能尚未完全發揮,許多行政部門浪費公帑之陋習仍未有所改善,甚至變本加厲。我國立法院應成立類似美國國會預算局、稅務聯合委員會及會計總署的幕僚機關,或擴充現有預算中心的職權使其包含有編制預算、評估稅收增刪、歲出刪減及監督公共基金的功能,並將預算局的人數編制提高為100人以上,甚至可以聘會計師、財管、稅務等專業人士進入,提升預算審議品質,如此即可提供立法委員正確與專業資訊,以發揮監督行政機關的效能。
5.加強政黨協商,擴充立法院法制局編制:行政部門應重視與立法院在野黨之溝通與協商,尊重在野黨之意見,做必要之妥協。行政與立法兩院之間,亦應建立制度化協商機制。立法院目前的立法與修法諮詢機構乃屬法制局,而法制局現行編制為50人,然立法與修法極耗時耗力,龐大立法事務需要有更多專業人士投入,故未來立委減半後,立法諮詢之幕僚機制更形重要,實有必要擴大為100人編制,以提升立法與修法之效率與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