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可能面臨之潛在風險(潛在損失)至少105萬元!
~建立分期給付、加強宣導與配套,以共創勞資雙贏!~
攸關國內廣大勞動人口的勞動基準法,自民國73年制定施行以來,隨著國內整體產業結構、就業人口的大幅改變,部分法令內容逐漸不合時宜。行政院於90年12月通過行政院勞委會所提「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93年6月經由立法院正式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也就是勞退新制),即將於9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勞委會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針對勞退新制展開,為瞭解民眾對勞退新制的認知與接受情形,以及民眾對勞退金與退休後理財的規劃,中華知識開發協會與ING安泰人壽特委託民間知名的專業民調機構,在最近的時間以電話訪問的方式(利用電腦輔助電話調查系統(CATI)由電腦取樣、撥號,問卷於電腦螢幕中顯示,訪員以滑鼠勾選答案,CATI自動將訪問結果即時寫入資料庫,不須再由人工編碼、鍵入資料,避免人為錯誤。),詢問具有正式工作與固定收入的民眾對即將施行之勞退新制認知與接受情況、政府目前管理勞退金滿意度、勞退新制實施後退休理財規劃等面向的態度與意見。有鑑於此,立法委員賴士葆特於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中華知識開發協會與ING安泰人壽所作出之民調結果,以及針對每位民眾對勞退新、舊制認知差異,將有可能因年資不同而產生之潛在損失一併作一公佈與討論。【本份民調乃是針對全省20-49歲有正式工作及固定收入的民眾,採以RDD(Random Digital Dialing)電話號碼後四碼隨機抽樣方式,有效樣本總計為1074人,並採用SPSS 10.1 for Windows將調查結果之各題百分比、交叉分析、卡方關聯性檢定加以分析,抽樣誤差為±3.0%,信心水準為95%。】
賴士葆表示,根據民調結果(詳見附件一),民眾對於勞退新制的看法,賴士葆分述如下:
1. 近七成民眾不清楚勞退新制的內容:勞退新制就要正式上路,但有高達68.6%民眾仍不清楚勞退新制內容,其中22.3%表示非常不清楚,清楚勞退新制內容的民眾,合計僅有三成(29.5%)比例。顯示,大多數民眾雖然知道勞退新制即將正式被推行,但對於新制內容的認知程度仍有待加強;另有1.2%民眾根本不知道有勞退新制。
2. 三成(29.6%)受訪民眾不知道如何選擇新制或舊制:調查發現,46.4%民眾會在勞退新制實施後選擇新制,表示會選擇舊制的民眾比例也有23.3%。另有高達三成(29.6%)民眾表示不知道或沒意見,這或許與多數民眾對於勞退新制內容仍不太清楚有關,值得注意。但從交叉分析中發現年紀越輕的民眾越傾向於選擇新制;工作年資在1-2年、3-5年與6-10年的民眾,選擇新制的比例也明顯較高,而年資在11年以上的民眾傾向選擇舊制的比例較高;而金融業、電子業及服務業選擇新制的比例高於其他行業;另外,高教育程度受訪者選擇新制的比例也較高。
3. 近六成民眾認為新制勞退金不足以應付退休後生活:在勞退新制下的勞退金,足不足夠讓民眾應付退休後的生活所需?調查發現,合計有高達58.6%民眾認為勞退新制的勞退金不足以應付退休後的生活所需,其中甚至有23.5%民眾表示非常不足夠。僅18.7%民眾認為足夠,另有22.6%民眾不知道。
4. 超過五成民眾認為實施勞退新制勞需要緩衝期:對民眾而言,實施勞退新制需不需要緩衝期?調查發現,55.6%民眾認為實施勞退新制需要緩衝期,其中20-29歲的年輕民眾與工作年資為1-2年的民眾,認為實施勞退新制需要緩衝期的比例較高,而34%認為不需要,另有10.4%表示不知道。多數民眾認為新制的推行需要一段緩衝時間,這是否與民眾對新制內容不清楚有關,值得注意。
5. 超過六成民眾擔心新制實施後,雇主會減少員工福利:在勞退新制實施後,民眾擔不擔心雇主因此採取裁員、減薪或其他減少員工福利的措施呢?調查發現,合計高達63.4%受訪民眾擔心雇主因為勞退新制而採取減少員工福利的措施,其中有將近三成(28.4%)表示非常擔心。也有33.6%民眾表示不擔心,另有2.9%表示不知道。雖然勞退新制的實施目的在於促成公平的就業機會,但多數民眾反而擔憂雇主會因此採取其他措施,變相削減員工福利。
6. 民眾對政府處理勞退金的態度有近六成不滿意目前政府管理勞退基金的表現:民眾對於目前政府管理勞工退休基金的表現滿意度如何?調查發現,合計高達57.5%民眾不滿意政府目前管理勞退基金的表現,僅24.6%表示滿意,另有17.9%表示不知道。
7. 近六成民眾對未來政府管理勞退基金沒信心:調查發現,合計59.1%的民眾對於政府未來管理勞退基金沒有信心,其中更有25.3%表示非常沒信心。也有33.3%民眾表示對政府有信心,7.5%表示不知道。民眾對於未來政府在管理勞退金方面缺乏信心,或許與對政府目前處理勞退基金的表現不滿有關,值得注意。
賴士葆進一步表示,現在有近七成民眾不瞭解勞退新制內容,甚至有很多勞工根本不清楚選擇新制時可以先行申請結算,勞工選擇勞退新制時必須特別注意可能會產生的潛在風險:
1. 工作滿10年之潛在風險(潛在損失)至少為60萬元,如果是工作滿25年將超過120萬元,嚴重影響勞工權益:由於選擇新制就會面臨到已服務年資(舊有年資)是否結清之問題,因為結清年資的前提必須經由勞資雙方合意,如果勞方提出後,資方同意結算,則資方就必須依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內計算給付給勞工,如果資方不同意結算,即不須立即給付,僅須將舊有年資保留待勞工符合退休資格時再行給付,然而,勞工就必須祈禱服務的公司不會因故關廠倒閉,或是勞工要永遠身受雇主喜愛不會被雇主辭退或資遣的情況下,勞工才有可能拿到退職金,故選擇新制時,勞工必然存有一定的潛在風險。因此,賴士葆特別作一估算(詳見附件二),如果工作滿10年的員工,若以每月30000元的薪資來計算,勞工選擇新制,而資方又不同意結算,則可能面臨之潛在風險(潛在損失)高達60萬元,若是工作15年,則潛在風險為90萬元,工作滿20年,潛在風險則為105萬元,若是工作滿25年,潛在風險則高達120萬元,賴士葆認為此舉將有可能大大影響勞工權益。
2. 現行規定之給付方式缺乏彈性,業主(尤其中小企業)因資金週轉難以立即給付,而勞資雙輸:如果一家企業內有10個工作滿10年的員工選擇勞退新制而要申請結算,則雇主必須支付至少600萬元,中小企業主因考慮資金週轉之困難,必定大多不願意辦理年資結算,亦無能力將資金給付員工,若加上企業營運不佳,雇主有可能逼退或資遣員工,或是關廠倒閉,另起爐灶,以規避年資給付,則可能造成員工舊有年資損失,形成勞資雙輸的局面。
3. 勞工平均8.3年換一次工作、企業平均存活約13年,潛在風險影響所及至少500萬人:我國勞工更換工作頻繁,平均8.3年換一次工作,如果受雇於大企業,企業還會固定提撥,其員工潛在風險較小,可是若在中小企業,就沒有這樣的機制,目前全國受雇員工人數高達689.8萬人,其中受雇於中小企業員工就高達475.4萬人(占68.91%),而現行中小企業就占97%,其平均存活約13年,勞工常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致無法拿到退職金,潛在風險影響至少500萬人。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建立分期給付機制,共創勞資雙贏:由於現行法規定,勞資合意必須要在一個月內給付,這中間沒有任何緩衝,不能分期給付,即便資方願意一下子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因此,建議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前項保留之工作年資,……雇主應依各法規定,以契約終止時之平均工資,計給該保留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並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加以修正,可朝向將保留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應由勞資雙方協商給付之方式,惟採分期給付方式者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應於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以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2. 請政府加強宣導勞退新制:目前有許多民眾根本就不清楚勞退新制內容,因此,政府必須加強宣導勞退新制,強化各式宣傳管道,以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