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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財經問題,賴士葆將積極推動立法與監督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05/03/06

賴士葆與跨黨派立委共同發起成立『立法院財經論壇』,乃是有鑑於當前國內投資環境與整體財經局勢面臨著多重問題與隱憂,有的是政治導因,有的是政策失當,有的是執行力不彰,有的是國際外部環境使然…等所致,然眾多因素導致國內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嚴峻的考驗。賴士葆特指出目前國內經濟發展一直是備受國人與國際關注的焦點,而現行正面臨著以下十大問題:

1. 股市本益比日益滑落,資本市場面臨冷卻的隱憂

2. 新台幣大幅升值,出口競爭力下降

3. 政府負債與日俱增,已破四兆的規模,隨時都有國庫倒帳的危機

4. 稅制結構不公,稅收損失嚴重

5. 公司治理成效不彰,問題公司事件頻傳;及金融改革未盡全功,金管功能仍待加強

6. 兩岸經貿互動往來未能有進一步開展,如三通直航遲遲無法開啟,影響國內經濟發展

7. 東協加一後,台灣正面臨經貿邊緣化的危機

8. 健保財務惡化,缺乏自由化機制

9. 貧窮人口不斷增加,貧富差距日益嚴重

10. 勞退新制即將實施,下一波失業狂潮一觸即發

賴士葆進一步表示,『立法院財經論壇』的成立象徵著幾個涵義:

1. 提供跨黨派人士對於公共政策溝通的平台,減少立法爭議:立法院財經論壇的成立乃是提供一個良性的溝通平台,聽取各方之財經意見,促進跨黨派立委與產業界、學界、民間團體之間對於公共政策意見交流,以尋求各方對財經法案與財經政策之共識,並協助推動財經立法。

2. 放下意識型態,全力攜手合作拼經濟:過去一直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羈絆,不僅朝野對立,跨黨派的立委更是難以產生良好的互動與合作,使得財經政策的立法推動難以建立共識,而在『立法院財經論壇』機制中,跨黨派立委將放下意識型態,針對財經政策與法案積極討論並廣納各方意見,以尋求財經立法推動之共識,賴士葆深信此舉在立法運作與監督上必能產生良性的合作氛圍,而這也定是國人所樂見的跨黨派合作機制。

3. 建立有效的跨黨監督機制:藉由『立法院財經論壇』的平台,將能促使立法院跨黨立委對於府院運作機制與政策法案產生有效的、專業的、非意識形態的監督機制,就專業論專業,放下政治束縛,以回歸立法院所應真正發揮的立法監督功能。

因此,賴士葆表示,在本屆立委任內將更積極推動相關財經立法,以促進產業發展與健全國內財經體制,未來將優先推動如下十大財經相關法案:

1. 檢討與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建立大格局的自由貿易區,加速國際化與自由化:自由貿易港區具備著幾項特性:包括資金的自由流動、特區內貨物與人員能自由進出、可做為全面國際化與自由化的試點、可導入多樣化的經貿與產業型態、可做為兩岸直接經貿關係的試點、吸引外資、創造新型態的投資環境等,得以讓作業自主管理並減少行政干預,然92年7月23日公佈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雖可雖可結合「境外航運中心」卻不能處理兩岸直航問題,「不通關」、「不入境」的方式嚴重地制約自由貿易港區未來的成效,另一方面,自由貿易港區由於受限於兩岸關係相關法規,以至兩岸的金融往來受到相當的限制,金融往來的不便與成本的增加會影響國內外廠商至自貿港區設廠的意願,故在人流、物流及金流仍有限制下,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缺乏整體性的國際化與自由化,因此,將檢討與修正現行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以加速經貿發展之國際化與自由化,讓國際企業的人流、物流與金流都能夠完全自由流動。

2. 檢討與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積極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以增加就業機會:為擴大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將檢討與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以增進兩岸互動與增加國內就業機會。

3. 檢討與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其他稅制條例,促使租稅結構公平化、縮小貧富差距:我國租稅優惠早自民國四十九年頒布獎勵投資條例時就開始實施,自民國八十年起則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接續迄今。租稅優惠雖有助於穩定經濟、激勵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但由於運用租稅優惠有其重大成本存在,租稅優惠時間過長或範圍太廣,都有其負作用存在,故仍須考量其使用的成本效益;另一方面,租稅優惠雖有「減稅興業」或是「養雞生蛋」的效果,所創造的稅收大於所造成稅收損失的機率可能性亦相當高,惟若能定期對各領域作更細緻的分類進行評估與實施檢討,將各領域達成預期目標的可能性作更精細的確認,定能有助於擬定更周全的產業發展決策,故將一併檢討與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其他稅制條例,並建立定期檢討機制,以促使稅制結構公平化與縮小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

4. 檢討與修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以強化金融監管功能:由於現行金管會組織無法控管集團風險(Financial Group risk),金控公司已整合銀行、證券、保險跨業經營,但金管會的組織依然是分業監督、法規是單一法規,例如銀行法、保險法等分開,法規未整合即可能產生「監管套利」問題,必須儘快改進,猶如英國所採FSA的制度,由單一窗口、一個「團隊」一起管理的方式,便是可以作為借鏡參考,故將一併檢討與修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與其他相關金融法規,以強化金管功能。

5. 檢討與修正『會計師法』與『證券交易法』,以杜絕企業掏空:由於問題公司事件頻傳、地雷股不斷引爆,故除將倡行『公司治理』,以強化獨立董事制度外,並將檢討與修正『會計師法』與『證券交易法』,以杜絕企業掏空。

6. 促立『財政紀律法』,以落實財政改革:由於現行政府財政持續惡化,財政改革腳步依舊緩慢,甚至爭議不斷,除從普遍性討論稅制改革外,更須強化財政紀律,故將促立『財政紀律法』,以促使整體財政走向合理性改善,落實財政改革。

7. 檢討與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改善統籌分配稅款機制:每年各縣市都會發生對於統籌稅款分配之爭議,為兼顧地方政府發展與中央資源有效與公平性地分配原則,將檢討與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改善統籌分配稅款機制,以降低財政劃分爭議。

8. 推動『經濟刑法專章』,以有效打擊經濟犯罪:由於經濟犯罪比重日益增加,犯罪手法與管道多元,為有效偵辦與遏止經濟犯罪之擴大,將盡速推動『經濟刑法專章』,以有效打擊經濟犯罪。

9. 檢討與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改善健保體制並促健保加入自由市場機制:目前現行健保仍有亟待改善之處:如健保監理委員會的組織地位應權責相符、少數未顧及民主參與決策、缺乏自由市場機制、道德風險防範欠缺公平性及正義性、健保財務與國庫預算支應問題、多元支付方案的就醫保障與保險對象之就醫權益等,故將檢討與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以改善健保體制外,並促將健保加入自由市場機制。

10. 檢討與修正『預算法』,以讓總預算審議必須在預算平衡基礎下予以通過:由於目前總預算審議通過往往無法達成預算平衡,政府則採以另行追加預算因應之,此舉對國庫不僅造成嚴重負擔,更有違預算體制,故將檢討與修正『預算法』,以讓總預算審議必須在預算平衡基礎下予以通過,強化預算監督功能。

最後,賴士葆並表示,除了財經法案推動將是他立委任內之首要任務外,對於與社會公平正義之相關法案也是他積極推動之目標,包括成立廉政署、推動遊說法,以終結金權政治,並將對於得以照顧弱勢團體與保障民眾生活品質之相關法案,如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老人福利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推動族群平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