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島航線的運輸量增加,廠商獲利程度提高,但卻要調漲票價,實不合理:
自從小三通開放以來,去年度往返金門、廈門的小三通旅客已超過40萬人次,每天台金航線的載客率,也高達約80%以上,當地人常有一票難求的困擾,這些現象都足以說明,離島航線條條應是賺錢的黃金航線。在這樣的情形下,卻還要提高票價,實在無法讓人接受。
二、離島居民所享有的票價折扣,比其他遊客還低,且票價調漲幅度又比其它航線高出3-5倍,這樣的票價政策形同是對離島居民的懲罰:
對於離島當地的居民而言,其在票價上所獲得優惠僅有票面價的8折,而觀光團的票卻可享有6折,就連往來的台商也可享7折待遇。此外,在這次的調漲過程中,漲幅又比國內其它航線高出3-5倍,如此讓離島居民負擔高票價,且又承受高倍的漲幅,這樣的票價調整就向是在懲罰離島當地的居民,實在有欠公允。
三、交通部應規範,經營離島航線的業者,在進行票價調整時,需公佈完整的營運資訊:
民航主管機關在未揭露明確的資訊的情形下,便強調燃油及營運成太高以致機票價格需要調漲,無法讓人信服。因此,交通部應規定這些經營離島航線的廠商,在調整票價的時候必需公佈完整的營運資訊,不可僅以油價變動做為航線票價調整的理由。
四、在航空普及化的考量下,民航局在發放航線執照給業者時,必需強制搭配熱門及冷門的航線:
航空普及化服務的第一精神是:偏遠地區的民眾有搭飛機的權利,因此必須有常態航班。偏偏,離島航線總是賠錢,沒有任何航空業者願意飛航。民航局為達成任務,就以「政府補貼」了事。殊不知,航空普及化的第二條原則是:「普及化的成本由民航業者負擔」,而非由全民負擔。民航業者如何負擔?就是:以賺錢航線補貼賠錢航線,航空公司每配得若干熱門航權就應該認虧負擔若干冷門航線。
五、民航局應限制經營離島航班的航空公司進行連合壟斷的行為:
由於大部分的離島航班,大都僅有少數幾家航空公司經營,在這樣的情形下,這些企業在市場上佔有寡佔的優勢,若一起聯合調漲將會造成遊客權益的損失。因此,民航局應全面禁止這些經營離島航班的航空公司進行連合壟斷的不當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