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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說沒錢,防洪治水編列特別預算合理嗎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05/06/15

行政院近日提出八年800億的特別預算治水計畫,要求立法院七月中旬召開臨時會通過,甚至還要再考慮編列500億的基層醫療重建基金特別預算來填補財政缺口,這樣的砸錢施政實令人非議。

首先,就法令面來看,不知謝院長是否還記得您過去在擔任立委期間,曾大力反對國民黨以特別預算來編列重大建設經費,因為特別預算經費都來自於舉債,而在第4632號大法官解釋函中聯名,駁斥當初國民黨執政時期所提重大建設特別預算經費之正當性與合法性;並且,根據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之規定,以舉債方式編列之預算必須全數用於重大建設相關之資本支出,政府每年舉債平均約有2400億元,真正用於重大建設支出只有1400億元,剩下的1000億元根本就沒有用在所謂的生產性資產,反而用於消耗性資產,如彌補中興紙業、台汽經營虧損、彌補國安基金虧損..等,政府知法玩法不但不加以省思,過去5年5000億元、SARS 500億元、口啼疫皆是如此,如今,謝院長卻假防災之名義正言辭地還要再提出特別預算治水計畫,迫使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最終乃是希望夾帶軍購案暗渡陳倉,合理嗎?

其次,特別預算乃屬緊急重大之專案方得編列,也因此其審議與監督不似一般預算嚴謹。民進黨執政以來,從九二一災後重建、基隆河整治..等特別預算已執行了2120億元,現在還有九十四年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軍購正在排隊等著,若是再加上八年治水計畫與基層醫療重建基金,總計有1兆225億元的特別預算需要舉債支出,為何民進黨一定要編列這麼大龐大的特別預算?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每年光是可以作為治水計畫預算就有270億元,八年就有2160億元,遠高於八年800億元,即便今年預算執行已近半年,但也還有239億元可以動支,不僅可以即刻補助豪大雨肆虐所造成的農民漁牧直接損害約為3億元,還可以隨時展開治水防洪計畫,絕非政府對外謊稱為沒有錢之窘境,卻要舉債編列預算,難道沒有便宜行事之嫌嗎?

其實一直以來,政府執行力總為人所詬病,過去多少公共建設都淪為閒置、廢墟養蚊子之慘狀,如台北八里鄉污泥槽斥資50億餘元、高雄興達港區遠洋漁港79億元、台中港旅客服務中心與客運碼頭11億餘元、南投縣國家藝術村3億元..等難計其數之實例,活生生是肥了官商、苦了人民,公共建設遠低於預期效益,甚至是零,浪費了數千億元之公帑,編列再多的經費都無濟於回饋到百姓所需,這難道不是政府亟欲痛定思痛的嗎?

政府財政窘況已非一日之寒,目前政府的財政赤字即維持在每年3000多億元的水準,約佔我國GDP的3%左右,而政府債務餘額至九十三年底,已達近4兆元的規模,占GDP的比重超過33%,如今,每人身上都背負著約18萬元的債務度日,人民為生活早已傷透腦筋,就連納稅錢都必須向銀行貸款,政府您還忍心再增加人民的債務負擔,由下二代子孫繼續扛債,來完成政府的治水計畫嗎?

兼具社會公平正義之下,能夠有助於國家社經發展與照顧全民福祉之計畫,只要國家財政負擔許可,民眾絕對予以大力支持,筆者以為,政府當前除應趕緊對災情進行善後減少損傷外,亦可立即動用現行經費進行治水計畫,根本毋須再行編列無謂的特別預算計畫,同時,也必須要針對公共建設效益進行通盤地檢討評估,以提升公共建設的利益與價值,不要再把人民當凱子,拿出一點成績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