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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抹黑,薛凌保留法律追訴權 刊載者:薛凌委員 刊載日期:2005/11/11

針對本院同仁費鴻泰委員與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召開記者會,將一件單純化的借貸關係,變成對本人的抹黑栽贓,本人在此提出幾項聲明回應:

一、陽信銀行董事長陳勝宏從未出任過該廟寺的主任委

員。

二、該筆土地曾遭地主轉賣三次,最後土地債權流入資產

處理公司。廟寺住持為了能夠順利主持廟務,決定向

資產處理公司購買該筆土地債權,才進而向陳勝宏與

薛宗賢各借款300萬元。如此簡單的借貸關係,竟被

渲染成圍事牟取暴利,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該項土地上的建築物,存在已久,與本人並無任何關

係,若有違法,請執法單位依法處理。

四、對於費鴻泰、李慶元對本人的污滅,本人保留法律追

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