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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文章:法務部應落實法令,終結司法萬年留級生 刊載者:顏文章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21

針對今日(21日)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在立法院答覆立法委員質詢時提到,將於二個月內處理「已逾試署年限,但遲不送審之試署檢察官」一事,立法委員顏文章表示,從法務部一直以來,再三漠視「司法官試署服務成績考查辦法」等相關人事法令之規定,部長的口頭答覆到底成效如何,其實是有待觀察的。

顏文章指出,依照司法院與行政院共同會銜頒佈的司法官試署服務成績考查辦法第十條規定:「各法院院長及檢察署檢察長對於經人事單位通知後,二個月內仍不依本辦法檢送成績審查人員,應毌須當事人同意,逕行檢送相關資料報請審查之。」其實,如果法務部真的有心要處理這類極少數「拒絕聯考」的檢察官,早就有法源依據,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其強制送審,法務部姑息這類違反規定的檢察官,除了帶頭不遵守法令外,對奉公守法的司法官而言,也是一種不公平。

顏文章說,司法官在受訓完畢後,需經候補、試署之階段,始得實授為正式之司法官,所以我們的司法官人事制度上,是有一套養成、培訓的程序。在這個養成過程中,其淘汰機制明顯不足,只有針對書類審查,人格方面的評鑑則是付之闕如。

雖然司法官的淘汰機制只有書類的審查可以把關,但令人不解的是,司法院和法務部在相關問題的處理上,存有兩套標準。以李子春為例,如果其是在司法院體系當法官,於試署年限一年屆滿後,若堅持不參與書類審查,司法院將以電腦隨機抽出其歷年來承辦之案件二十件,送交審查委員書面審查,藉以作為評鑑其是否可以升等為實授法官的依據,反觀法務部,在相關的強制送審方面,完全沒有去嚴格落實,造成司法官人事制度「一國兩制」的怪異現象。

顏文章沈痛指出,法務部長期放任有問題的檢察官不予淘汰,視相關法令於無物,才會形成今日李子春公開指責謝文定,這種「快要被退學的留級生,公然幹譙校長候選人」的荒謬情形。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雖然施部長表示二個月內會針對這群「司法萬年留級生」有所處理,但如何處理,仍未明確作出指示或保證,到時是否會雷聲大、雨點小,仍待各界持續密切觀察。

最後,針對檢察總長人事案,顏文章也呼籲國親兩黨能回歸理性問政,不要再作無謂的杯葛了,切莫讓檢察系統繼監察系統之後,成為第二個被癱瘓的政府機制,如此才是台灣之福,也才不會辜負選民對他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