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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玥:FTA對台較有利 兩岸應坐下來談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5/05/11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一日電)「連胡會」主張促進兩岸經濟合作,政府以回歸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談判回應。立委賴士葆等人今天質疑 WTO架構不一定對台灣有利,若政府堅持要簽 FTA可能走不通;經濟部長何美玥表示,對台灣最好的方式還是 FTA,若中國真有誠意,兩岸應該坐下來談。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邀請經濟部、經建會就「連胡會後兩岸經貿情勢及共同市場之展望」進行報告。何美玥與經建會主委胡勝正均強調,兩岸經貿發展應在 WTO架構下循序漸進,若要直接推動兩岸共同市場還太遙遠,務實而言,應朝 FTA(自由貿易協定)邁進。 立委郭素春(國民黨、不分區)提出「會議詢問」,質疑經建會書面報告中提及國民黨主席連戰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簽署」新聞公報,措辭不當,要求經建會收回、更正報告,引發立委杜文卿(民進黨、苗栗縣)不滿,在會議主席裁示下,經建會立即將「簽署」兩字更正為「發布」。 立委賴士葆(國民黨、北市)表示,經濟部的說法前後矛盾,台灣是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會員體身分加入WTO,不是以國家身分加入,FTA是國與國之間簽署的協定,陳水扁總統、行政院長謝長廷都說兩岸要簽FTA ,但那是「愚民政策」,「根本做不到」,這是國際現實問題。 何美玥答詢表示,台灣雖是以經濟體身分加入 WTO ,但依WTO規定,經濟體之間可以簽署FTA,若要談關稅減讓,依照國內法律規定,必須以條約、協定或協議方式送立法院核准,台灣要與任何國家或任何經濟體簽署任何協定,都要符合WTO規定和法律規範。 立委羅世雄(國民黨、高市)表示,政府主張兩岸在 WTO架構下互動,但台灣對兩岸貿易有很多限制,其實違反 WTO規定,若中國也要求對等的關稅減讓,台灣承受得起嗎?他質疑政府除了降溫、冷卻,什麼都不想做,台灣對中國不一定要堅持走WTO路線,如果FTA走不通,政府有無另一腹案? 何美玥表示,這一切都要看兩岸怎麼談,台灣要求的條件是必須在 WTO之下,且符合國內法律,若中國同 意談判,FTA是一個好的開始,經濟部已經準備好了。   何美玥強調,雙方要談判一定要有誠意,「不能堅持對方不能接受的條件」,現在中國釋出的訊息都是「在空氣中談」,比較好的方式是坐下來談;至於實質可能性,她參加過200多場WTO談判,「很多事在談判之前都認為不可能,談判總是從不可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