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局民營化方案初審通過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5/05/26
【2005-05-26 中華日報 財經 侯受君 】
記者侯受君╱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中央信託局民營化案,財委會也作成保障員工工作權的多項附帶決議,要求相關契約送交財委會後,才可辦理中信局民營化。
財委會昨日就「財政部辦理中央信託局公司民營化計畫案」邀請林全進行口頭報告,財政部規劃以「標售資產」方式民營化,現有的購料、貿易、儲運、軍保及公保等政策性任務則仍由未來存續的中信局辦理。
中信局員工近來對業務切割出售方案相當反對,日前還由工會代表前往立院向多位立委陳情,使得昨日初審充滿變數,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質疑,財政部急於出售會造成賤賣資產,但在林全強力護航,財委會最後仍然通過中信局民營化案。
林全表示,中信局民營化目的不是為了獲利,做某種程度整併是合理的,這對產業發展與中信局來說都很有利。
林全指出,目前規劃將中信局的銀行與壽險業務分開標售,銀行淨值約58億元,壽險業務約35億元,未來期待標售價格能有100億到150億元,聽聞有外資有興趣購買。
為化解員工疑慮,財委會作成多項附帶決議,包括:中信局隨切割事業體移轉到得標機構的員工,財政部與中信局應加發6個月薪水與1個月預告工資,留任原中信局的員工,若於切割基準日後5年內離職者,可比照辦理。
且中信局切割轉讓前的退休員工退休金優惠利率存款,財政部與中信局應繼續援例辦理﹔中信局應比照合作金庫銀行的條件與員工簽訂團體協約﹔未來須公開徵求中信局壽險業務出售的鑑價機構財顧公司,且允許國內外專業機構參與競爭。
財委會也建請財政部應於半年內,妥善就地安置不隨同切割移轉業務的員工,轉任至行政機關、公營或公股金融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