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31 聯合報 生活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
今天是世界禁菸日,立法院衛環暨社福委員會昨天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通過菸品不得以小包裝販售,反菸團體認為,法案審查進度雖不如他們預期,但總算有一點進展。
衛環及社福委員會昨天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包括第五條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及每一販售單位包裝不得少於廿支,其內容淨重不得低於十五公克。拒菸聯盟表示,菸商把菸品用小包裝販售,十支裝的一包廿元或廿五元,藉以勾引青少年吸菸,未來將不能這樣賣。
菸品事涉龐大利益,在審查會之前,由一百零二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成員到立法院前抗議,身穿黑衣舉辦「哀悼會」,高舉「哀!菸商成功進駐立法院,悲!扼殺兒童青少年生命」的牌子。
立委羅世雄說,外國菸商在當地賣不下去,都跑到亞洲來賣,現在國內許多青少年都吸洋菸。立委蔡正元說,有人影射他把檳榔防制加入修正草案,是企圖拖延審查時間,圖利菸商,這是莫須有的指控。
至於修正草案增列的第四條之一,即菸品健康福利捐,由於立法院財委會已初審通過菸酒稅法第廿二條修正案,每包(廿支)五元漲至十元,衛環委員會昨天也決議將留待與財委會聯席審查會議共同審查。
修正草案有關菸品品牌名稱不得影射「無害健康」用語,有立委建議國產長壽菸應改名,也有立委支持保留,由於時間限制,該條文保留。
拒菸聯盟總召集人黃鎮台說,拒菸聯盟主要訴求是要求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促銷及贊助,因為菸商廣告想辦法誘惑兒童、青少年和婦女加入吸菸行列,只要有一人受騙,菸商平均穩賺二、三十年,而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指出,贊助藝文活動是菸商爭取曝光機會的手段。
拒菸聯盟也希望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目前菸害防制法區分吸菸區或禁菸區,不但稽查不易,業者也為了成本負擔而敷衍。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歐盟等廿五國規定菸品警示圖文占菸盒總面積五成以上,而澳洲下個月起更規定須占七成以上,拒菸聯盟堅持國內菸盒警示圖文須占菸品容器正反面最大表面積各六成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