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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海外釋股 立委籲司院暫時處分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5/07/29

【2005-07-29 中央日報 財經綜合 李?儒.臺北訊 】

國民黨立委蔡錦隆、羅世雄、吳英毅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中華電信公司疑觸犯預算法規定,違背立院決議而執意進行海外存託憑證(ADR)釋股一案,已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但因釋股行為具有不可回復性,他們呼籲司法院先做出暫時處分,停止中華電信海外釋股,並儘速處理釋憲案,以防中華電信偷跑。

蔡錦隆等上百位朝野立委日前連署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時,主張對交通部執行釋股預算及委任中華電信海外釋股做出暫時處分,並先行宣告交通部委任及中華電信第二階段民營釋股的海外釋股案立即停止執行。

蔡錦隆指出,立法院院會已於五月二十七日決議,中華電信應停止ADR釋股,但中華電信無視立院決議,避開由行政院提出覆議的法定程序,執意執行海外釋股。他並強調,高盛等三家承銷商明知此次釋股案違法,卻執意繼續辦理承銷作業,他將提案要求限制上數承銷商不得再參與任何官股承銷作業。

吳英毅說,行政院不顧立院決議,整天想把立院妖魔化,其實行政權才是最大的妖魔。他強調,民主國家從未發生國會已簽署同意、通過暫停釋股,行政部門卻找漏洞繼續執行的現象。

羅世雄指出,中華電信經營績效良好,每年挹注國庫大筆收入,根本不該是優先釋股的國營事業。他並質疑,如果連立院的決議都可以不遵守,臺灣還有法制可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