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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阿卿嫂薪資無違法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11

【2007-04-11 自由時報 焦點新聞 黃忠榮、羅添斌 】

〔記者黃忠榮、羅添斌╱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世雄昨在立院總質詢時表示,過去阿卿嫂領國安局薪水,結果只是陳幸妤繳回薪水,國安局也沒有人受到處分,「為何民進黨對自己人總是輕輕放過,對別人卻是重重處罰?」且陳定南生前擔任法務部長時,也用自己司機當比照十二職等的機要秘書。

行政院長蘇貞昌答詢時表示,涉及國安局部分,他不清楚,當時他也不是行政院長,但公務人員服務法所規範的是二親等以內,陳定南用自己的司機,司機和他無二親等以內的關係,並不在限制範圍內。

國安局表示,總統陳水扁二千年就職後,林秀貞(阿卿嫂)到民生官邸任工友職務,國安局是依「侍、警衛任務編組」,發給工友級特勤職務加給,作業完全依規定辦理,沒有違法及懲處問題,陳幸妤退回的阿卿嫂薪資,國安局已繳回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