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親師會 家長盼用公假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5/04
【2007-05-04 聯合報 教育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
教師、家長團體昨天同時建議教育部,應立法保障家長參與學校親師會(班親會)的權利,准許上班日用公假參加親師會,公私立機構不得為難或扣薪。
羅世雄等立委昨天提議訂定「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參與事務法」,保障家長參與教育的權利。不過全教會認為應慎重,避免學校淪為少數家長、地方派系選班級、挑老師的工具。
不過,全教會建議,應立法保障家長每學期至少2次,可在上班日請公假參加親師會,讓家長更有時間參與學校事務、和老師溝通。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代理事長林文虎認為,家長是參與教育的弱勢族群,應立法保障,家長團體當然樂意政府立法,讓家長可請公假參加親師會,但茲事體大,牽涉到公司產業成本,立法技術應好好研商。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也認為,應廣徵各方意見再說。
